招 展 函
2012中国(海南)国际葡萄酒及烈酒展览会将于12月8日在海口会展中心举办,展览期间将来自法国、意大利、美国、德国、智利、澳大利亚、西班牙、南非、澳洲、阿根廷、中国等世界各国的名酒展示独特魅力与丰富的产品文化,为中国名酒爱好者带来一场饕餮盛宴。中国是酒人的乐土,在iswr(国际葡萄酒及烈酒研究机构)统计指出:中国是世界烈酒消费大国同时也是世界葡萄酒消费年销量增速的市场,预计到2020年,中国对葡萄酒的消费量将跃居世界的一,葡萄酒产业将迎来高速发展期。
海南是世界一流的海岛休闲度假旅游胜地,也是国际经济合作和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近年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升温,全球各地的游客纷纷涌入,迅速带动了本地餐饮业、酒店业及相关行业的快速发展。高收入、高消费、高品位,是游客和许多高薪阶层的突出特点;他们已经形成或正在形成的饮酒习惯,将会给海南名酒市场带来勃勃生机,同时也为品牌的口碑宣传带来了绝佳的机会。
2012中国(海南)国际葡萄酒及烈酒展览会作为行业发展的引挚专业展会,组委会将充分发挥海南巨大的市场优势,整合资源,扩大宣传,精心组织各项配套活动,以高规格、高标准、高实效为起点,贴近市场、服务客商,加强企业与政府、协会、媒体、代理商、经销商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为展商开发多级市场,同时促进世界名酒企业与中国酒类流通商的交流与合作,为展商搭建崭新的国内外贸易平台。
主办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口市贸促会、海口博慧展览有限公司
同期活动:1、葡萄酒品鉴会 2、红酒及烈酒推介活动 3、葡萄酒评选活动等相关活动
承办单位:海口博慧展览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海南省葡萄酒行业协会
官方网站:https://www.winechinahainan.com
支持媒体:
百度www.baidu.com 、谷歌www.google.com 、www.js118.com.cn、中国食品网、www.js118.com.cn 、逸香网
大洋网、中国葡萄酒信息网、中国葡萄酒资讯网、中国好酒招商网、中国糖酒网、中国酿酒网、葡萄酒旅游网、凤凰网、新浪网
搜狐网、中国酒类商务网、酒水视频招商网、中国糖酒门户网、中国烧酒网、123美食网、中国行业报告网、海南新闻网
海南在线网、《中外葡萄与葡萄酒》、《酒世界》、《中国葡萄酒》、《东方酒业》、《酒类营销》、《中国酒》
《糖烟酒周刊》、《酒海导航》、《酒事》、《酒海观潮》、《酒典》、《啤酒市场》、海南电视台、海南交通电视台
三亚电视台、中国食品质量报、南方酒报、海南日报、海口晚报、国际旅游岛商报、南国都市报、海南特区报、三亚晨报等;
展览范围
◆进口酒展区:葡萄酒、烈酒、清酒、果酒、各国啤酒、低醇(无醇)饮品等;
◆国产酒展区:葡萄酒、白酒、啤酒、白兰地、利口酒、黄酒、果露酒、保健酒等;
◆酒类用品展区:酒饮器皿、酒架、橡木桶、酒类包装及储藏技术、酿酒机械设备、酒类商标及广告设计等;
◆酒类文化代表物品展区:奖章、证书、行业媒体、出版机构、网站、协会、商会、研究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服务公司等;
◆葡萄酒生活方式展区:高尔夫、游艇、地产、名车、名表、旅游及度假、咖啡、茶叶等;
展会日程
布展时间:2012年12月6日-12月7日 8:30-18:00
展示时间:2012年12月8日-12月10日 9:00-18:00
撤展时间:2012年12月10日 15:30-18:00
参展费用
|
国际标准展位 |
标准展位费用 |
室内空地费用 | ||||||
|
国内展位: |
¥9800人民币/个 |
¥1000人民币/平方米 | ||||||
|
国外展位: |
$ 2000 美元/个 |
$200美元/平方米 | ||||||
|
室外空地费用: |
¥1000人民币/平方米 |
$200美元/平方米 | ||||||
|
参观券 |
气 球 |
拱 门 |
手提袋 |
参观证 | ||||
|
3万元/1万张 |
6千元1个 |
1万元1个 |
3万元/1千个 |
5万元5千个 | ||||
|
会刊/版面 |
封面 |
首页 |
扉二 |
扉三 |
封三 |
封底 |
彩色 |
单色 |
|
费用人民币 |
30000 |
15000 |
13000 |
13000 |
13000 |
25000 |
9000 |
5000 |
1、标准展位:每个规格为3米×3米=9平方米;(双面开口加10%)
2、基本配置包括:1条中英文楣板,3面围板,2张折椅,1张洽谈桌, 2支40w日光管, 1 个220伏特插座(限500瓦非照明用电),地毯;
3、空地:36平方米起租;不提供任何配置;空地施工管理费1平方米15元。
▲电箱租用及押金、电费、展具增租、应参展商提出的服务所产生的费用、清场押金等,需由参展商或特装公司支付。
参展程序
1、参展企业确定参展面积,填妥参展合同,经办人签名盖公章,将参展合同传真或邮寄到承办单位;
2、承办单位根据参展合同,经审核后予以盖章确认;
3、双方签定参展回执或展位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50%的展位费作为定金,展位费余款须在2012年11月5日前支付予承办单位,否则,承办单位有权调动和处理该展位,且所付定金不予退还;
4、参展企业在确认参展后,非经承办单位同意,不得撤消参展申请或申请面积,否则已交定金概不退还,承办单位保留调整或处理展位的权利。
展位安排原则及参展说明
1.先订先得,以及大展位和老客户优先安排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安排。
2.未经承办单位同意,参展商不得转让其展位。
3.严禁假冒伪劣产品参展和参展商品的侵权行为。
4.参展商品与博览会展出范围不符,承办单位有权禁止展示且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服务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