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资讯 - 市场行情
格瓦斯正宗之争:娃哈哈被指是勾兑品无营养
编辑:妍琰  发布:2013/7/27 17:29:49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进入中国百年之后,格瓦斯这样一个舶来饮料正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

  一边是广为认可的秋林,一边是攻城略地的娃哈哈,谁是正宗,谁是老大?2013年饮料市场,关于格瓦斯的战争正式开打。

  谁*正宗

  好戏才刚刚开始,这一次,擂台摆在了微博上。

  6月末,秋林格瓦斯有限公司的官方微博上发布了主题为《拜托“娃”,山寨也要认真点》的系列海报,声称娃哈哈集团模仿秋林公司生产的“格瓦斯”,实际上并非正宗的格瓦斯。至此,这场本就存在的“格瓦斯”之战从“地下”转为“地上”。

  事实上,饮料行业从来都不缺“战争”。只是有些战争,在消费者还未曾知晓的情况下,就已经分出胜负。浮出水面的,大多都是不得已而为之,或者必须为之。秋林格瓦斯就是如此。起码,业界的大多数人是如此解读的。

  理由很简单,就秋林公司而言,与饮料巨头娃哈哈显然不在一个重量级上。在这场战争没有“引爆”前,这家公司,连同“格瓦斯”这一饮料品类并不被人们所熟知。

  然而,就是这家公司生产的“格瓦斯”,在哈尔滨有着上百年的历史——“1900年,随着中东铁路的修建,俄国商人伊·雅·秋林在哈尔滨建立了中国*早的跨国商业企业之一——秋林洋行,并将他们家乡的传统饮料格瓦斯及格瓦斯的酿造工艺带入哈尔滨。秋林·格瓦斯自传入中国黑龙江始,距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秋林公司提供给新金融记者的资料里如此表述。

  与此相对应的是,娃哈哈旗下的产品——娃哈哈格瓦斯麦芽汁发酵饮品。该款产品在市场上出现已是2012年下半年的事儿。

  从时间节点来看,娃哈哈显然是个后来者,可因为其大手笔的广告投入,让这个在集团里还是个“新生儿”的产品迅速被消费者所知晓。虽然很多喜好购买其产品的消费者并不知道这款饮料为何叫“格瓦斯”,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为其埋单。

  而秋林格瓦斯的忠实消费者还停留在东北三省或北方少数城市。据媒体报道,秋林格瓦斯的年销售量大约在两三个亿,而娃哈哈格瓦斯今年上半年的销售额就已经达到10亿元,今年有望实现20亿元。

  秋林公司显然有些着急。

  辛苦耕耘多年、并试图在全国遍地开花的“蓝图”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危机。于是,才有了微博上的隔空一战。

  “没想到这件事这么受关注。”这是7月11日晚,秋林格瓦斯有限公司总经理仲继冬的开场白。

  “市场上,消费者因为两款同叫格瓦斯的饮料产生了一些质疑,我们只是想解释一下两者有什么不同,没想贬低别人抬高自己。”仲继冬对新金融记者说。

  事实上,在东北区域市场,生产“格瓦斯”的企业有很多,小有名气的品牌也有三四个,松雷格瓦斯就是其中之一。

  “没错,格瓦斯是一个品类,任何一个企业都可以生产,只是品牌不同。但是,在东北,秋林格瓦斯是当之无愧的老大,且是正宗的格瓦斯。”松雷格瓦斯公司总经理刘吉晨在电话那头不容置疑地说,在俄罗斯,格瓦斯是备受欢迎的“国饮”,是面包发酵后的产物。

  秋林公司提供的资料里还有一个有关“格瓦斯”的故事——几个世纪前,在俄国,有个小饭店店主将食客掉在桌子上的面包渣收集起来,装在瓶子里进行发酵。几天后,瓶子里的面包渣变成一种具有浓郁酵香的汁液,其独特的味道受到俄罗斯人的喜爱。人们还发现,这种饮品具有助消化、调节肠胃的功能,逐渐成为俄罗斯一种常见的饮品流行起来。

  “市场上有一种格瓦斯饮品,其配料表中并没有面包提取液,取而代之的是麦芽汁。这样一来,不仅工艺简单了,生产成本也降低了,麦芽汁饮品准确地说,应该叫做啤酒。这能是正宗的格瓦斯么?”刘吉晨反问。

  刘吉晨表示,正宗的格瓦斯,工艺是比较复杂的,仅面包发酵就得好几天。“作为格瓦斯饮品的生产经营者,我认可的是格瓦斯的传统生产工艺,是面包发酵,无添加。”

  仲继冬的观点与刘吉晨相似。在接受采访时,他不止一次地强调面包发酵,并称:“格瓦斯之所以诞生,就是用面包发酵酿制而成。所以,我觉得说‘正宗’这个概念也不为过。”

  市场之争

  然而,对于“正宗”,业内也有不同观点。

  据媒体报道,在秋林的《拜托“娃”,山寨也要认真点》发布之后,娃哈哈的当家人宗庆后现身说法,其对媒体表示:“我认为正宗也好,不正宗也好,关键是老百姓说了算,消费者说了算。”

  对这一观点,仲继冬却不能认同。

  仲继冬表示,在消费者不了解“格瓦斯”的情况下,因广告效应而认为其正宗也是有可能的。“我觉得正宗不正宗,未来喝谁的,品质说了算。现在和未来,营销都会起很大的作用,但消费者的健康意识正在提升,饮品的品质是很关键的。娃哈哈的营销力度很大,它一年的销售额和广告费远远超过秋林,但我相信产品的品质也是占领消费者心智的一个关键。”

  对此,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简爱华也对新金融记者表示:“正宗本就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不同的衡量标准下,产品正宗与否也不相同。未来市场份额才是产品正宗与否的有利力武器,因为产品一旦成为市场主流,其也就不可避免地荣登正宗之名。”

  事实上,争夺的焦点远非正宗与否这么简单。

  在二者的战争从市场进入营销后,很多业内人士不约而同地提及了现下饮料行业内*为热闹的凉茶之争。

  然而,在刘吉晨看来,格瓦斯之争与凉茶之争不可同日而语。

  “王老吉凉茶和加多宝凉茶的配方是一致的,只是口感不同,但都是凉茶。可秋林格瓦斯与娃哈哈格瓦斯不仅配方不同、生产工艺也完全不同。一定程度上,娃哈哈格瓦斯属于勾兑产品,虽然性状与正宗格瓦斯一致,但没什么营养价值,实际上不能称之为格瓦斯。”刘吉晨表示。

  简爱华却认为,刘的观点是从某个角度出发的,过于绝对。因为,若是从定义而言,娃哈哈和秋林公司采取的生产工艺完全不同,两者产品也有较大不同。但若从产品*终形态,包括颜色、口感方面而言,娃哈哈格瓦斯与秋林格瓦斯并无二致。

  更重要的是,因为“格瓦斯”,娃哈哈还被指“山寨”。

  实际上,“山寨”“模仿”在饮料行业、甚至食品行业里并不鲜见。2012年,在饮料行业里被各家饮料巨头争相生产的“冰糖雪梨”就是*好的例子。还有,统一集团的创新产品“老坛酸菜面”也迅速被另外几家食品企业相继模仿。

  另据媒体报道,娃哈哈旗下的“营养快线”实际上就是一款“模仿产品”。2012年,该款产品却为娃哈哈贡献了一百多亿元的销售额。而娃哈哈的董事长宗庆后也曾对媒体表示,“在食品饮料行业,产品的模仿和跟进是普遍现象,但一味模仿没有提高和改进也不会获得市场认同。”

  对“山寨”“模仿”,简爱华的观点是,食品行业是非技术性行业,被竞争对手短时间内复制的风险较大。所以企业在做新产品方面应该格外注意,防止为他人作嫁衣裳。不过事实上,并非所有产品都能被模仿成功,被模仿成功的多是市场接受度不好的产品。因此企业在创新品类的时候,势必在口感方面做到完美,如此才能不让对方有可乘之机。并且还应该不断升级产品,保持产品的新鲜感,进而不断地吸引消费者。

  在他看来,表面上,秋林和娃哈哈是在争夺“正宗格瓦斯”之名,实际上两者争夺的是未来在行业内的发展空间。由于娃哈哈的大手笔广告营销,格瓦斯这一饮料品类发展得如火如荼,未来市场规模不可估量。如今该市场格局尚未完全定型,企业都想“先入为主”,为以后稳居行业第一做准备。秋林公司无疑是此次争夺战的*大受益者,其品牌知名度迅速提升,利于未来全国化扩张。

  前景趋好

  虽然凉茶之争与格瓦斯之争有着太多不同,但有意思的是,当年的凉茶从东南一隅,逐渐被全国消费者所接受。到2012年,在全国,该品类也已经有了三百多亿元的市场份额。而秋林格瓦斯却一心想从东北将市场版图扩展至全国。

  “其实,早在2011年,我们的市场布局就已经建立了。秋林格瓦斯不仅在东北地区销售,还包括天津,在娃哈哈还没开始生产格瓦斯之前,我们就已经进入天津市场了。当然,还有一些南方区域,也早有布局。进军全国市场对于秋林格瓦斯来说是必须要做的,也是近几年公司的一个主要发展战略。”仲继冬说。

  相关投资佐证了仲继冬所言的全国战略——2011年,秋林格瓦斯将厂迁到天津宝坻,意图将天津打造为秋林进军京津以及全国市场的“桥头堡”。2012年,秋林格瓦斯的销量为2万吨。秋林定下的发展计划是:立足天津,3年内*终达到年产量10万吨,以进军全国市场。

  某种程度上,秋林的步子还是慢了。

  仲继冬以“暂时保密”为由,拒绝向新金融记者透露2012年秋林格瓦斯的销售数据,只说“相较于往年,秋林格瓦斯在以500%的速度前进”。

  对于全国市场的开拓,“既要求稳,也不失速度。”仲继冬表示,不想因为求稳错过发展机遇,也不想因为太过追求速度而让企业陷入危机。

  他强调:“因为传统格瓦斯的生产工艺非常复杂,不同于一般饮料。所以,在投资建厂这块儿和产品工艺这块儿,企业一直本着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态度,所以,没有迅速拓展。现在,华北地区销售的格瓦斯也都是从天津配送的。在南方的很多城市,从去年开始开拓市场,产品也属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但秋林还是会一步一个脚印地往前走。”

  让仲继冬看好秋林格瓦斯未来的,源于其对产品的自信。对“格瓦斯”,因为其是面包发酵饮料,因此含有多种维生素和氨基酸。对于越来越追求健康的中国消费者而言,他认为秋林格瓦斯有着广阔的市场空间。

  “未来,秋林格瓦斯应该是该饮料品类的传承者。当然,娃哈哈格瓦斯销量有可能会比较好,但是,秋林的目标是要成为发酵类饮料的第一品牌。”仲继冬说。

  

  未曾想到的是,在秋林格瓦斯还没被消费者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于网络,为传递信息之用,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内容的真实性本站未做更多核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或因多重转载等因素对其来源及作者标注有误的,其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因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联系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25-84501668)我们将第一时间做出删除处理,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此声明。特别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酒虽好喝,少饮多益!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利国!利民!利家!利己!
优秀酒企推荐
市场行情
最新头条新闻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