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亳州市发布《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从今年起连续五年,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各县区也要按照省财政支持额度等比例配套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财政支持的专项资金,将重点用于支持现代服务业、能源化工、汽车及零部件、白酒、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旅游、食品制造及农产品加工、电子信息、劳动密集型装备制造、现代中药等十大产业发展。同时,该市财政将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相结合,专项用于生物产业、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记者武长鹏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于网络,为传递信息之用,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内容的真实性本站未做更多核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或因多重转载等因素对其来源及作者标注有误的,其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因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联系本站(邮箱:
[email protected],电话:025-84501668)我们将第一时间做出删除处理,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此声明。
特别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酒虽好喝,少饮多益!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利国!利民!利家!利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