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始弃“卡斯特”企业中文译名改名“卡思黛乐”的欧洲*大酒商castel集团,近日遭浙江省高院下发民事判决书,称其在与李道之关于卡斯特商标的诉讼败诉,判其向李道之赔偿逾3373万元。对此,法国卡思黛乐表示不服,向本报表示将向*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
商标大战判决或波及张裕据了解,法国castel与上海卡斯特酒业公司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由来已久:上海卡斯特酒业公司的创始人李道之于十几年前就已取得“卡斯特”商标的所有权。2006年法国castel 葡萄酒全面进入中国市场后,在中文名称等方面上使用了“卡斯特”字样,李道之认为法国cas-tel集团存在侵权,于是陆续在多个城市起诉该公司。至今年6月28日,浙江省高院已经作出了终审判决,判决结果是维持温州市中院的一审原判。这就意味着,判定法国castel集团“侵权”成立,并且判令法国castel 集团向李道之支付逾3373万元的高额赔偿。
卡思黛乐中国区总裁殷凯在接受新快报记者的采访时表示,被李道之方面推上被告席尚包括烟台张裕集团等。据悉,法国卡思黛乐兄弟简化股份公司2001年与张裕合作创立烟台“张裕卡斯特酒庄”,开启中国葡萄酒业“酒庄酒”时代。殷凯称,公司不服该判决结果,将向*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
殷凯还表示,由本次诉讼所涉及的时间范围仅为2007年10月至2009年10月,属历史遗留问题,因而不会对法国castel目前在中国市场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造成任何影响,亦不会动摇其既定的品牌营销战略。
卡思黛乐称已彻底弃用“卡斯特”
在此次判决之后,卡思黛乐中国区总裁殷凯还表态称,公司早已没兴趣参与“卡斯特”之争,并且已经从企业字号的中文译名中彻底弃用“卡斯特”这三个字。他强调,公司从未使用过“卡斯特”商标,“法国卡斯特”和“法国卡斯特集团”是行业内对其中文译名的常用简称。而在今年4月,castel已放弃曾经的企业中文译名“卡斯特”,启用新的中文译名“卡思黛乐”。
记者获悉,新中文标识的castel 葡萄酒已于4月1日下订单,近两月有望在广州等地上市。殷凯表示,目前市场上仍有部分先前完成进口的产品标有“法国卡斯特兄弟简化股份公司”字样,但公司正在逐步把使用新标识的产品推向市场,以期按计划实现替换。新快报记者 邱春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