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长春电视台城市速递报道,长春市民刘先生在健康胡同开了一家麻辣烫店,为了满足顾客的需求,也进了很多种饮料。7月中旬在给几位顾客拿宏宝莱荔枝口味碳酸饮料时发现饮料内有杂质。
刘先生说,发现饮料内有杂质后,他便急忙给顾客换了一瓶,之后他又检查了家中的存货,发现有三瓶宏宝莱荔枝口味的碳酸饮料含有杂质,其中两瓶的生产日期是2013年6月29日,另外一瓶的生产日期是2013年7月17日,瓶内都悬浮有大小不等的黑色或棕色的杂质。发现问题后,他便联系了宏宝莱厂家在长春地区的负责人,对方承诺愿意给他20箱同类饮料作为补偿,但是刘先生并不满意,他希望这件事能引起生产厂家的重视,对产品进行检测,找出问题的根源。
8月10日下午,记者将刘先生的想法反映给了四平宏宝莱饮品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地区的负责人秦经理。秦经理表示,饮料出现杂质的事他之前就知道,具体的补偿协商由业务员负责。既然刘先生不同意业务员的方案,他也可以接受刘先生的建议,对产品进行检测,*迟11日上午就会派技术人员到刘先生的店里。如果证明是宏宝莱公司的责任,他们会按照法律给刘先生做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