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公初次来到广州的时候,是2003年的七夕。我们租住在150元一个月的出租房里,因是由破旧的仓库改造的,才这般便宜。房东老板是个不折不扣的吝啬老头,让我们提前预交了房租、水电费后,还勒令我们交了100块房子押金,我翻翻衣兜,身上所剩,连毛毛角角总共205块。
那天晚上,我们出去为这个小家购置生活用品,满街都是相拥的情侣,抱着大捧鲜艳欲滴的红玫瑰。他说,买枝玫瑰送你吧,我不肯。他央求着说,就买一枝玫瑰,用三块钱。那天的玫瑰贵得离谱,一枝少说也得十五元,我不信三块钱能买到玫瑰花,可他真的兴高采烈地举着一枝玫瑰向我奔来。
他的一只手拧着一只装满了杂物的水桶,我一手抱着他给我买的三块钱一枝未修剪过的玫瑰花,走在这个陌生的城市,踏着夜色,为能在这个城市立足而盼望着。
周围有很多人怀着诧异的目光望着我们,一个小女孩拉住她妈妈的衣角,指着我说:“妈妈,你看,好浪漫哦,这个姐姐好幸福。”彼时,我读不懂那个小女孩羡慕的眼神,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幸福可言。现在想来,那一幕真是温情至极,贫穷的时光里,仍不忘用一枝廉价的玫瑰花献给自己的爱人,这是*纯真的爱情。
所幸老公很快就找了一份能糊口的工作,离住处七分钟的路程。厂里管三餐,我们说好,饭菜尽量打多点,回来一起吃,这样便可以省去我的餐费。其实,他厂里的伙食并不好,一荤一素,荤的都见不到零星肉影,素的就多了道热水烫过的痕迹。每天,他端着从厂里打来的饭菜,穿过人群拥挤的街道,快步走到我们的家来。而我,也早已洗好了碗筷,揭开了“老干妈”的盖子,等待他给我分一羹食。稍微好一点的菜,他总是悄悄放在我的碗底下,三下两下将自己碗里的饭扒完,然后抹着嘴说自己已经吃饱了。
我们扳着指头算,怎么节省怎么花,洗衣粉绝对不买的,*多只买两块钱一块的肥皂,也就在那时,我学会了踩自行车。租1块钱1天的自行车到处转悠,看看四处张贴的广告有没有合适的工作,便成了我整天*大的兴趣。
不久,我也找到一份工作,待遇比老公还好,不押工资。到离我发工资那天,205元居然还剩一块钱!不是没有电话,随便发个短信息,父母、亲朋、姐妹都会寄钱给我们,而我们就是那样死熬着,跟口袋里的钱抗到底似的。
现在想来觉得好笑,这些想法,当时怎么就从没想过呢?真是单纯得可爱。也就是在那时,我们下定了决心,无论多么苦,我们都要在一起,永远不分开。我想,那种共患难的感情,却是无法用金钱买到的。时至今日,我们都会回想起那段甘愿贫穷的幸福日子,傻笑对方的痴,笑闹得翻成一团。
如今的我们,已经拥有了自己的房子,虽然还欠着朋友的借款,但生活已经有了明显的好转,虽然仍然只能算是“伪白领”,但我们依旧在为更美好的明天奋斗。
后来的生活中,就是因为有这样的一些点滴的感动被我们铭记着,所以我们更念及彼此的好而珍视对方。我要感谢那段贫穷时光,是它让我们那么亲近,那么浪漫,也那么温暖。
记忆里,那支怒放的红玫瑰,一直是我心底,*柔软的浪漫与温暖。陈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