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场上的行情,一瓶茅台酒*便宜也需要800多元,而假茅台每瓶只要400元。在巨额利润的诱惑下,两名绍兴男子多次销售假茅台酒,*终被商家发现。近日,越城区人民法院对这起销售假酒的案件进行了判决。
今年30多岁的费某,早些年就开始从事酒类销售工作,因此对酒类市场很了解。2009年,费某得知郑某等人在批发茅台酒,按照当时的行情*便宜的茅台酒每瓶也要800元,但他发现郑某批发出去的茅台酒每瓶仅400元。如此悬殊的价格,费某自然清楚郑某的酒不会是真的。
从郑某那里以批发价购进茅台酒后,费某将酒销售给滨海新区一些酒店和农庄,还有一部分卖给了熟人。费某在转手时,按酒的不同型号销售,以获取更多差价。比如53度500ml的飞天茅台,他的售价是每瓶640元,按照真茅台酒的价格一样进行调整。
市区的朱某是费某的客户。2011年,朱某从费某那里进了4箱茅台酒,然后转卖给了鲁某,这一次朱某就赚了2万多元。“那个时候市场上真茅台酒很紧俏,一次性根本拿不到那么多货,再说价格每瓶相差400多元,我知道酒有问题。”朱某被抓后对警方说,他对鲁某当然说是真茅台。
不久,鲁某又向朱某要了5箱茅台。朱某从费某那边进货后,送到鲁某指定的地方。货送到后,鲁某叫人对酒进行了鉴定,确定这些酒是假的。由于双方协商不成,鲁某选择了报警。这起销售假冒“贵州茅台酒”的案件遂浮出水面。
法院审理查明,从2009年初至案发,费某低价购买低档白酒,假冒注册商标的茅台白酒,再以真茅台酒的价格销售给酒店、农庄和个人,累计销售金额约60万元;朱某销售金额为14.48万元。法院判决,费某和朱某均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记者 胡思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