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翁源县工商部门在开展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中,查获假冒伪劣葡萄酒53瓶。
是日,工商执法人员前往翁城镇的4间超市检查,在超市柜台发现有涉嫌侵权“解百纳”商标的葡萄酒。经清查,分别有解百纳橡木桶窖藏干红、1992、1995解百纳干红葡萄酒、1998解百纳红葡萄酒共35瓶。这批酒将“解百纳”作为商标在葡萄酒商品上进行使用,涉嫌《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未经权利人许可而使用他人商标侵权行为。执法人员还发现了无中文标识、厂名、厂址的葡萄酒18瓶。执法人员当即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并依法对全部假冒伪劣葡萄酒进行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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