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0日至8月末,根据吉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全省酒类市场专项整顿的通知》(吉酒调办【2013】16号)精神,我市对酒类流通市场进行专项整治行动。经过40天的努力,酒类专项整顿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整治重点
以严格落实酒类备案登记制度和随附单溯源制度为核心,以国名酒、葡萄酒、洋酒为重点品种,以酒类批发企业、名酒专卖店、农村集贸市场为重点区域,对当地酒类市场进行检查和整顿;严厉打击以次充好、假冒伪劣国家名酒、葡萄酒、洋酒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证无照、无随附单、流动销售散装酒等违法行为;对2012年授予“放心酒”示范店(示范柜台)的践诺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整治措施
我市各级商务酒管部门充分利用酒类流通市场集中整顿的契机,抓队伍、树形象,做到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服务执法,积极宣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切实加强酒类市场监管,做好商务民生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
吉林市商务局领导高度重视酒类流通市场安全,结合全市正如火如荼进行的商贸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我市酒类流通市场实际情况,研究和部署了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并及时将整顿要求下发到各县市商务局(吉市商发【2013】67号)。要求各地酒办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工作目标,确保专项整治健康有序开展。各县市商务局迅速行动,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层层动员落实,为更好地开展整治行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整顿酒类市场
1.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大整治大排查行动加强整治力度。在执法检查中,市商务局检查组要求相关企业深刻领会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吸取德惠米沙子“6·3”事故教训,克服松懈意识、麻痹思想,按照大整治、大排查行动方案要求抓好落实,重点对酒类商品存放库房进行检查。检查每到一处,我们都认真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精神,要求单位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切实担负起抓部署、抓检查、抓整改、抓监管、抓落实的工作职责,务求把整治排查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加强酒类食品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通过查证验单方式加强酒类市场监管。对于未进行酒类备案登记企业,告知酒类经营须知,责令其限期备案登记;对于没有或持有填写不规范酒类流通随附单的销售商,告知规范填法,并责令其限期补齐;对酒类流通随附单填写不规范的批发商予以警告或责令立即改正;严查购进酒类商品《随附单》和销售酒类商品《随附单》记录的信息是否真实。对于逾期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严厉查处。
3.加大对酒类违法经营行为查处力度。在检查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我们加大对市场占有率大、品牌价值高、畅销品牌的酒类商品假冒伪劣酒品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以次充好酒类产品的违法行为。我们已对7户企业经销的贵州茅台、江南春、水井坊、海之蓝、小糊涂仙酒和牛栏山二锅头等146瓶涉嫌假冒伪劣酒品进行了先行保存保留证据,目前正在联系厂家打假办等相关部门予以鉴定,力求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留死角,使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4、建立健全舆论监督制度和举报投诉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商务中心举报电话12312,接受社会各界的投诉、举报和监督,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广泛宣传动员,强化社会监督
在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期间,我们利用全市商贸领域进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有利契机,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鉴别力,提高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引导企业合法经营、消费者科学饮酒,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流入市场。大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市民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努力形成消费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
三、整顿成效
在此次专项整顿行动中,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95人次,出动车辆361车次,对1242户次酒类经营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查处各类案件 13起,其中已结案6起,7起案件正在处理过程中;涉案金额4万余元,罚没金额1万元,查扣涉嫌假酒146瓶、伪劣白酒300余斤;1-8月新增备案登记205户(其中批发企业46户),发放随附单318本。通过整顿,及时消除了酒类食品安全隐患,有效地清理了酒类流通市场,确保了我市百姓的饮酒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