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酒”的称号,在短期内未必会给茅台带来更多营收,而从长计议,争取到这样的商标肯定是有效益的。
茅台申请国酒商标之路可谓艰辛。自2001年开始,茅台曾先后10年间申请了九件“国酒茅台”商标,其中五件被否。2012年7月20日,国家工商总局终于认可2010年申请的四件,由此进入3个月的公示期。这被视为茅台集团在国酒商标申请路上*重大的突破。
为保证此次审查通过,茅台一口气申请了四件商标,虽图形不同,但文字一致,都是“国酒茅台”。了解此事的人士说,之前商标不能获批,主要原因是“国”字头不符合《商标法》规定,此外,“酒”作为一个流通商品行业的总称呼,不应该专有。“问题症结就在这里,现在法律法规没变化,可结果变了。”
了解茅台的行业人士称,茅台此次通过初审,多少有些让人不太理解。“他们想拿这个商标很多年,从2001年所谓茅台复兴开始就做酝酿,此后一直没有间断商标申请工作。过去不行,现在怎么行了呢?对茅台此举的争议与质疑声几乎从未停止过。
直至2010年6月,茅台四度提出申请,并在*后一次获批。一个细节是,2011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去茅台考察,随后初审通过。
国内商标申请的流程并不复杂。目前共计有四十多个款项产品可以申请商标,白酒是第三十三类——通常是向国家工商总局交1000元钱,填写商标申请相关单据,工商总局商标局开始受理,如果该商标没有违反各项法律法规,则初审通过后上网公示,三个月内若无异议,则该商标注册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