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几位市民在贵州省安顺市黄果树大街西段南航路路口的一家餐馆用餐时,喝到一瓶异味啤酒,在和店主熊老板论理一番后,几位市民没付用餐费就走了。
熊老板认为,自己没收到用餐费和顾客饮用到异味啤酒有关,应由销售方一并承担责任。销售商则只承认啤酒出现的问题是他们的责任 ,用餐费没收与他们无关。
喝酒喝出异味
未付餐费就走了
“10月11日,我和几个朋友在贵州省安顺市南航路这个餐馆吃火锅,要了一提(9瓶)‘雪花•新动’啤酒。其中一位朋友在喝酒时发觉啤酒有异味,在场朋友和店老板一一嗅过后,确认该瓶啤酒有异味。”当天在场吃火锅的郭荣琼说,朋友喝了有异味的啤酒后,担心会对身体造成不良影响。于是告知店主,如果因喝到异味啤酒出现意外,要由店主承担责任。
双方经过一番交涉后,一起就餐的朋友们没付用餐费就走了。
啤酒有异味导致的
责任在销售方
“我家餐馆的啤酒一直是二级销售商宋照海送来的,同样的啤酒,以往从未出现过这样的情况。”熊老板说,几位顾客当天在他那里消费了4斤8两狗肉火锅和一提“雪花•新动”牌啤酒,共计480元。“因为喝到异味的啤酒,他们没付钱就走了,那我的成本费去哪里拿呢”?
熊老板说,自己没收到用餐费是因顾客喝到异味啤酒导致,销售商不仅应该负责异味啤酒的问题,也应该负责自己损失的用餐费。“这瓶异味啤酒让我在顾客面前失去了诚信,对我以后的生意都有影响。”熊老板说,商家的商品要诚信销售,餐馆经营者同样要讲诚信经营。
销售商表示不会推责
当天,宋照海接到熊老板电话后,立即赶到餐馆。在对顾客喝到的异味啤酒嗅了一下台,确定该瓶酒确实有异味,而且酒液浑浊。从瓶身显示的生产日期来看,该瓶啤酒是在有效的保质期内打开消费的。
随后,宋照海将异味啤酒的事告知“雪花•新动”驻安顺的王姓厂家经销商,对方回应用5提同样的啤酒赔偿餐馆的损失。熊老板得知厂家经销商的赔偿意见后表示不能接受。
“雪花•新动”驻安顺销售商业务员曹建说,他们将正确处理客户以及消费者反应的异味啤酒一事,如果验证该异味啤酒确实是他们销售的酒,他将在他们销售商所拥有的权限内,尽力协调解决,如果因异味啤酒导致严重后果等,超出他们的协调权限,他们也只能转达厂家来处理。“一般情况下,啤酒出现异味的情况是极少的,很可能是漏气等原因造成的。”曹建说。
华西工商分局:
封存异味啤酒待检测
销售商赔偿餐馆500元损失费
当天,熊老板拿着异味啤酒与宋照海一起来到西秀区工商局华西分局,并讲述了因出现异味啤酒带来的损失,请求该工商分局出面解决。
“啤酒有异味是啤酒的事,消费者用餐吃的狗肉火锅等费用是应该支付的。对于消费者喝到异味啤酒,应该通过相应程序来解决。”华西工商分局张姓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说。
随后,华西工商分局熊局长把异味啤酒封存在了该局以待检测,并通知“雪花•新动”啤酒安顺经销商于次日到该局协调处理出现的异味啤酒问题。
12日上午, “雪花•新动”啤酒安顺销售商业务员曹建、二级销售商宋照海和熊老板一起在华西工商分局协调异异味啤酒一事。在熊局长和张姓工作人员的协调下,两级销售商共赔偿餐馆500元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