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裕a(000869)发布公告称,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主持调解,母公司张裕集团已经与中粮酒业等6家公司就“解百纳”商标使用问题达成和解。这也意味着,历时9年,张裕终于将解百纳商标所有权收入囊中
但这一与其他6家公司共享使用权的和解协议,被专家称为“脆弱的平衡”。
“其他6家公司究竟能使用到什么范围、什么程度,出口产品是否也能使用,目前还没有细则,要等张裕方面开会后才有详细说法,*后各项细则还要跟其他6家公司细谈。”一位接近张裕酒业的人士告诉记者。
依照商标法,张裕独自拥有解百纳商标的所有权,与另外6家公司不存在共享商标,所以只能是张裕许可另外6家公司使用解百纳商标,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唐广良解释说。
商标许可使用普遍存在,但是解百纳之案情况特殊。和解之后,张裕能否行使法律赋予商标许可人的权利?张裕作为许可人,能否过问其余6家企业解百纳的生产情况?目前尚无法律细则可依,张裕方面的代理律师黄义彪说,具体要看张裕怎么跟其他企业订立合同了。
唐广良则犀利地将这一和解评价为“脆弱的平衡”,他认为,这一和解协议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不论怎样,解百纳商标归张裕所有是已经确定的事情,这结束了国内解百纳“混战”的局面,结束了张裕在国际竞争上的尴尬处境,对张裕无疑是利好,上述接近张裕人士积极地回应道。
十年激战终落幕
过去争执了10年的“解百纳”是商标还是通用名称的问题得到了解决;接近张裕的人士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本案终结后,全国将只有包括张裕在内的7家葡萄酒企业有权使用“解百纳”商标生产和销售葡萄酒,这将大大规范市场秩序
在张裕a发布公告中,张裕集团已被明确为“解百纳”商标的合法持有人,即“解百纳”商标所有权仍归张裕集团。
同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调解,张裕集团许可中粮酒业、中粮长城葡萄酒(烟台)、中粮华夏长城葡萄酒、中粮长城葡萄酒、王朝葡萄酿酒及山东威龙葡萄酒6家公司无偿、无限期使用“解百纳”商标。其他葡萄酒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再使用“解百纳”商标。
此外,双方的和解协议还规定,张裕集团不得解除商标使用许可,中粮酒业、王朝等公司今后不得对张裕集团的“解百纳”商标提出争议。
经过10年的激战,中国葡萄酒业知识产权第一案终于落幕,“解百纳”商标的归属尘埃落定。
3年前,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驳回中粮酒业、中粮长城、王朝和威龙提出撤销解百纳商标注册的申请,维持张裕的商标所有权。3年后,经过多轮司法和行政诉讼,商评委还是维持了原判。所不同的是,在商评委的调解下,张裕要把“解百纳”拿出来与其余6家共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