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资讯 - 行业动态
酒业流通新法今实施:买酒不花冤枉钱
编辑:华华  发布:2013/11/3 11:42:29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黄酒深陷“致癌门”、白酒查出塑化剂、葡萄酒被爆农药残留……酒行业丑闻不断,而11月1日起,国内首部酒类流通服务规范——国家商务部颁布的《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将执行,或能救酒业于水火。

  《规范》的重点,在于制定酒类企业进入流通行业售前、售中、售后的服务条款,生产商与经销商、零售商的服务承诺、责任划分、社会责任等。如售中,酒企向买方提供商品的质量证明、防伪证明等材料及信息查询服务。

  同时,针对当前“年份酒”、“酒文化”等已成酒企炒作、涨价利器的现象,新规将制定“文化名酒”、“酒类服务”、“先行赔付”等术语。“‘年份酒’等有了官方说法,就不担心再被忽悠了。”资深酒友沈嘉铭对笔者说。

  据悉,《规范》由中国商业联合会零售供货商专业委员会、北京五洲创意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牵头起草,五粮液、茅台、剑南春等企业申请成为标准起草单位。

  主要起草人、中国商业联合会零售供货商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谭新政认为,标准的制定对酒类行业具有指导性,是行业标准,也是国内贸易标准,有望改变我国酒类流通业20余年的“乱象”,但也表示这只是起点,“酒行业是个‘麻烦行业’, 真正落实规范任重道远。”

  此外,11月1日,由商务部出台的芦笋、红辣椒干、加工用马铃薯的流通规范也将施行,有网友调侃,“商务部不仅为咱送上好酒,连下酒菜都备齐啦!”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于网络,为传递信息之用,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内容的真实性本站未做更多核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或因多重转载等因素对其来源及作者标注有误的,其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因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联系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25-84501668)我们将第一时间做出删除处理,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此声明。特别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酒虽好喝,少饮多益!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利国!利民!利家!利己!
优秀酒企推荐
行业动态
最新头条新闻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