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报道,黑龙江自开展对文山会海、“三公”及会议费等七项专项治理以来,已严肃查处547起顶风违纪案例,通报424人、调离岗位7人,对一名喝酒致陪酒人死亡的副省级干部,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的处分。(凤凰网)
新闻一出,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大家纷纷把目光集中在“官员”、“陪酒”这样的关键词上。在这一典型案例中,涉事人员的官员身份无疑成为了众矢之的。但在这样的事情出现以后,我们在探究事情的详细过程之时,更应该去关注事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缘何在中央狠刹四风、精简三公消费之时,还会有这样“拼命”喝酒的悲剧发生?我认为,除了反映出了一些干部自我约束力的不足以外,也有着不可忽视文化背景原因和制度原因。
“酒逢知己千杯少”,“无酒不成席”。自古以来,我国就有以文会友,以酒会友的习惯。千年传承的酒文化绵延至今,已经渗透到了社会的各个群体。会友谈事,不喝几杯总觉得少了点亲近,失了点氛围。不仅仅是官场,在商场上、朋友间都是有这样的习惯。但由于官场酒文化容易造成权力异化腐败的特殊性,因此被各方广泛关注。
黑龙江此次曝光的陪酒致死事件,对广大官员和我们的政府来说都是一次拷问。我们与其过分的关注个案,追求细节,不如去反思一下今后当如何杜绝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
从官员自身来说,自我约束、保持良好形象,是一名领导干部该有的克制,也是一种适当的自我保护。此前网络上曾出现的公务员母亲因担心儿子经常陪酒向上级求助的事件和此次领导干部陪酒致死事件的出现,是向广大官员敲响了血的警钟。如何在酒桌上把握尺度、坚守党性、保护自己,是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反思的。
另外,要想遏制官场酒文化向不良方向发展,制度是*佳利器。由于官员的特殊身份,酒桌上极其容易发生权力的异化和腐败。当前我国虽已对此出台了一些政策规范,但仍存在规范还不够细致具体、落实还不够到位给力等漏洞。在制度上,政府应该进一步作出规范,并形成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比如什么时候不能喝酒,什么场合不能喝酒,不能和什么人喝酒等等,都应作出更加细致的规范,并明确惩处机制。要求所有的党员干部禁酒显然并不符合实际,但我们必须常备制度的“醒酒药”。一个官员倒在了酒桌上,需要唤起广大官员的自我反思和自律意识,更需要完善的制度作保障。
完善的制度应当成为官场酒文化的长效“醒酒药”。
作者:王玙
编辑:杜王昊
来源:张家界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