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双城市承旭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梧州龙山酒业有限公司不合格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2013年8月份酒类安全抽样检验信息
2013年7月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对本市流通领域的中低档酒类(类别)进行专项抽样检验,现将检验结果报送如下:
本次抽样检验的依据有:
gb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gb2758-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
gb/t5009.48-2003蒸馏酒与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5009.49-2008发酵酒及其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10345-2007白酒分析方法;
gb/t15038-2006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
gb5009.1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5009.35-2003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gb/t5009.97-2003食品中环己基磺酸钠的测定;
gb/t5009.34-2003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
gb4789.4-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4789.1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
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酒类食品的检验项目有:
标签、酒精度,甲醇、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铅、甲醛、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合成着色剂(苋菜红)、总二氧化硫等部分卫生指标;
此次抽检的不合格产品信息已通报当地区、县级市经贸部门,责令当事人对不合格产品下架整改。
酒精度项目是衡量酒类产品制造工艺效果的一个重要指标,能综合反映企业的生产水平,也是白酒商品的一个重要质量指标,能较大程度地影响口感。造成酒精度不合格可能原因主要有:一是酒类产品在流通环节中存放时间过长,密闭性差,酒精挥发掉一部分,影响了该指标;二是企业为降低成本,谋取高额利润,减少原料投入而掺水所致;三是一些白酒企业本身的生产工艺水平低下,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同时又不做常规检验。
标签是饮料酒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生产者全面、准确介绍自己产品质量状况的有效途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是预包装饮料酒、预包装食品的国家强制标准,所有酒类产品的标签标注必须符合上述标准。标签是消费者了解产品质量信息、指导选购商品的重要依据,是生产者对产品质量特性和特征的说明,也是国家的强制性标准规定。标签不合格,容易误导消费者。
消费者购买酒类商品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注意:
优先选择大中型企业生产的国家名优商品。生产商知名度和销售商信誉度高的产品,质量较为可靠,感官品质、理化指标较佳。
建议消费者不要购买无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的酒类商品。因为这些商品可能在采购原料、生产加工过程中不符合卫生要求。
科学饮酒,有益身体健康。由于酒中含有乙醇,少量饮用后能刺激食欲,促进消化液的分泌和血液循环,使人精神振奋。饮酒过量会刺激胃粘膜,不利消化,轻者会导致过度兴奋,皮肤充血,意识模糊,人的控制能力降低;重者会出现知觉丧失、昏睡等症状。因此不要过量饮酒。
来源: 食品商务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