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高档白酒市场火热,甚至还时常“有价无市”,一些假冒伪劣酒于是得以鱼目混珠。昨日,记者从禅城法院官网公布的*新判决发现,五粮液公司来佛山打假,果然也打出“李鬼”。经审理,法院判决销售假酒的佛山市银濠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应立即停止销售,并销毁库存,而经销该批假酒的酒行老板喻某则被判赔4万元。
五粮液公司公证购买假酒索赔
五粮液公司称,因收到佛山合法经销商及消费者投诉,称银濠假日酒店存在销售假冒“五粮液”酒的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据了解,为保全证据,五粮液公司委托代理人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到银濠假日酒店购得“五粮液”酒一瓶,并取得销售票据。后经鉴定,确为假冒“五粮液”酒。
今年5月,五粮液公司据此向禅城法院起诉,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相关白酒,并销毁库存的侵权产品;除外还要求登报道歉,支付赔偿金及维权合理支出等,合计15万元。
到今年6月,向银濠假日酒店销售上述白酒的黔台酒行老板喻某,也被追加为被告。
两被告“喊冤”,认为未侵权
在审理过程中,两被告都认为自身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被告银濠假日酒店称,其主营业务是旅业和餐饮,不是酒类生产商或批发商,只是当消费者在餐饮消费的过程中,提出相关需求时方向其供应酒类产品,而所谓的假酒是其通过正规渠道向喻某所在酒行购买,有合法来源。
酒店方还表示,因五粮液属高档白酒,客人消费以自带为主。酒店自2012年1月6日从喻某处购进一件白酒(共六支),直到同年12月9日,五粮液公司委托公证员前来取证时止,唯一销售的就是公证购买的那一瓶。因此,银濠假日酒店从未向消费者销售过假酒,更不会给五粮液公司造成任何损害,不应承担任何侵权责任。
被告喻某则称,酒行已于2012年注销,此前一直守法经营。其所售五粮液,是向南海一酒行购进,该酒外包装与真酒包装无异,且她并非专业人员,无法分辨瓶内酒的真假。另外,被控侵权的白酒未经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检测,也不足以证明其为假酒;而且,即使她确实侵权,她一年也没卖几件五粮液,销售额不过区区几千元,索赔应属畸高。
已形成完整证据链,法院判侵权
经审理,法院认为,本案属侵害商标权纠纷,银濠假日酒店销售相关白酒的行为,确已侵犯五粮液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法院表示,据相关酒水供销合同、送货单及喻某的说法,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可认定银濠假日酒店销售的侵权商品确有合法来源,依法无须承担赔偿责任。但喻某无法举证、明确被控侵权的白酒具体来源于哪个供货单位,故对其主张不予支持。
法院还认为,由于五粮液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喻某的侵权获利情况,也不能证明其因侵权所受的损失,但鉴于销售“假酒”,对公众生命健康安全存在重大威胁,且被侵权商品的单价及品牌知名度较高,若赔偿数额过低,不足以保障广大消费者及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终酌情确定赔偿数额为4万元。
据此,禅城法院一审还支持五粮液公司要求停止销售、销毁库存侵权白酒等请求。记者邵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