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王启智 通讯员 苏镁怡) 由于近期节假日较集中,罗湖海关对外反映,口岸查获违规携带酒类饮品的旅客有所增加。根据规定,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及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地区的内地居民,可免税携带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1瓶(0.75升以下)进境;其他旅客可免税携带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2瓶(1.5升以下)进境。
旅客携带红酒进境,超出规定免税限量仍属自用的,并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经海关核准后可征税放行。红酒税率为50 %,海关可以根据进境物品所有人提供的真实交易购物发票或收据,依法确定其完税价格。因此,旅客需尽量保留相关购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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