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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瓶酒为何争了12年?
编辑:平平  发布:2014/1/8 6:07:27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行业协会叫板工商部门“上书”全国人大

  据新华社电 就北京工商部门2013年12月发布的“餐饮业6条不公平格式条款”,中国烹饪协会联合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读了两家协会要求全国人大就这一问题做出释法的公开信。12年前,“饭店可谢绝客人自带酒水”写入《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时,就引起过同样的争论。“1瓶酒”争论了12年没有结果,消费者很受伤。
  北京新规引起中国烹协强烈“反弹”

  北京市工商部门去年12月9日宣布,“禁止自带酒水”“包间*低消费”“消毒餐具工本费一元”“减少订席不提前通知收全款”等6种餐饮行业常见现象属于不公平格式条款,并要求存在这些情况的餐饮企业在一个月内予以纠正。

  然而,这项直指餐饮行业“霸王条款”的新规出台后,在获得网民大量“赞”“顶”的同时,却遭到代表餐饮行业诉求的中国烹饪协会的强烈“反弹”。

  北京市工商局随后迅速回应称点评不公平格式条款是其职责所在,并逐条反驳行业协会的公开信。工商部门明确,以禁令形式拒绝与消费者就酒水问题协商,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公布餐饮行业霸王条款,有充分的法律和现实依据。

  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也表示,北京市工商局对相关行业存在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进行规范和监督处理,是对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三定方案”赋予工商部门职责的具体落实。

  “霸王条款”背后是“利”字作怪

  一进饭店,酒水翻番的现象不少。同样一瓶500ml的依云水,从10多元涨成60多元。就连一瓶在超市和便利店*高售价不超过5元的罐装加多宝,一些高档酒店的售价也达到30多元,是市场价的6倍之多。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对全市63家餐饮企业、涉及13个酒水品牌的34个品种的调查结果显示,餐饮企业所提供的酒水价格数倍于市场价格。

  在一些五星级酒店,婚宴自带酒水被要求收取多则数千元的“开瓶费”,消费者外购婚礼蛋糕还要支付数百元的“切饼费”。

  “减少订席不提前通知收全款”的餐饮企业也不少。“距婚宴开始日前6个月以上取消的,将收取本次活动预计总费用(食品、饮料酒水、场租等)的50%作为赔偿金;距开始日1个月内取消的,收取100%。”上海金威万豪酒店的婚宴合同不可谓不“霸气”。

  ■观点

  行业协会咋成了利益集团代言人?

  “护犊”、主导垄断、“二政府”“只收钱不办事”,近年来,行业协会多次被曝光存在种种乱象。这不禁让人疑问:行业协会到底怎么了?

  一位行业协会负责人向记者坦言,在这家有工作人员数十人的协会中,大小领导均是由主管部门退休返聘或者转职的,“只有打杂跑腿的是市场招聘的新人”。由于自家行业协会仅仅是主管部门分管领域中数十个行业协会中的一个,“没有‘老关系’,哪里能争取得到更多的政策和优惠?”

  复旦大学教授顾晓鸣指出,在多起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件中,原本应该起到倡导企业自律和净化行业作用的行业协会屡屡失声乃至不当“发声”,行业潜规则存在多年却没有人去“点破”甚至还为其背书,这与行业协会本身“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性质是分不开的。

  在法律专家看来,中国烹饪协会和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的举措缺少相关法律依据。

  湖北德馨律师事务所刘陆峰律师认为,工商部门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法律的要求,发布餐饮行业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并作为其处罚依据,是对法律的维护。“从中国烹饪协会和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的表述上可以看出,他们对自己定位不准,也没有尊重相关法律。”

  对于两协会在公开信中提到的“餐饮(住宿)企业一般不允许客人自带酒水在餐厅享用”的国际惯例,刘陆峰解释说:“国际旅馆法规也规定,旅馆合同的内容应依据旅馆的等级、国内立法或旅馆业法(如有的话)、国际旅馆业规模及旅馆内部规章而定,既然国内有法律规定,与其相抵触的所谓国际惯例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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