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酒类流通管理,规范酒类流通秩序,2013年9月至12月,省商务厅组织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全省酒类流通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8万人次,检查酒类销售企业3.8万家、餐饮企业1.2万家,查办违法违规案件55起,涉案金额150余万元,补办酒类备案登记的企业3539家,有效遏制了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现象。截至2013年底,全省累计备案登记酒类经营企业、商户9.2万家。
活动特点:一是领导重视,精心组织。9月,省商务厅印发了整治方案,焦锦淼厅长、魏国庭巡视员主持召开了全省酒类流通管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专项整治活动。会后,各级商务部门迅速行动,成立了组织,制订了方案,落实了责任,每月通报活动开展情况。11月25日至12月7日,抽调人员组成6个工作小组到各省辖市交叉检查,12月25日,召开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会。专项整治活动做到了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安阳、济源、洛阳、南阳、商丘、信阳等市整治活动开展较好。二是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商务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酒类流通法规和专项整治活动。洛阳、焦作市在新闻媒体报道了专项整治活动,濮阳市将整治方案下发到市区酒类经营企业和商户,安阳市商务局与街道办事处开展了联合宣传。全省累计出动宣传车3866台(次),发放宣传资料13.2万份,有效提高了社会认知度,扩大了商务部门的社会影响,促进了工作开展。三是强化检查,文明执法。各地按照“服务管理为主,执罚为辅”原则,在企业、商户自查基础上,坚持从查备案登记证、随附单、购销台账、“不得向未成年人售酒”警示牌等“四查”入手,加强与工商、质监、食药、卫生、公安、法院等部门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充分发挥“12312”服务热线作用,受理举报、投诉,加强日常监管。安阳市先期组织各县(市)、区进行了交叉检查,济源市采取分片划区、逐步延伸方法开展全面执法检查,洛阳、濮阳、新乡、南阳、商丘、信阳等市与有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力量整合力度大,专项整治效果明显。
我厅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认真实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和溯源制度,进一步改进服务,强化监管,构建酒类流通诚信体系,为消费者喝上“放心酒”提供安全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