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资讯 - 行业动态
乌鲁木齐水区工商局查获600余瓶侵权白酒
编辑:平平  发布:2014/1/23 6:24:49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用发黄的纸张刻意“装饰”酒瓶、外包装纸箱斑驳,印有毛泽东头像,酒瓶上则印着毛泽东等在天安门城楼上的场景,俨然是上世纪70年代生产的“古董酒”。20日,600余瓶侵权的白酒被水区工商局查获。

  22日,记者看到这批假货,该白酒的外包装箱有三个暗淡的红色字体——“大中国”,因外包装磨损严重,看上去像是已存放了很多年。每箱装有12瓶白酒,每瓶500毫升,53度,酒瓶均用发黄的纸张包裹,撕开纸张后,白酒瓶或黑色或棕色,贴有“为人民服务”的标签,标签上配有新中国成立时毛泽东主席讲话的图案,让整个白酒看起来更具年代感。

  这些酒的产品说明称该酒为茅浆酒,窖产于茅酒之乡——任怀县,以优质的高粱、小麦为原料,采用窖香型名酒传统的独特工艺精酿而成,生产日期则是1974年、1987年等年份。

  水区工商局商广科科长于桂莉介绍,20日,该局执法人员在水区一个年货销售市场检查时,发现三家摊位摆放有这样的白酒,每瓶白酒的价位15元至20元不等。

  这些白酒包装盒上的图案与贵州茅台酒的注册商标相同,且在商品的外包装上注有“国营贵州茅台酿酒厂”字样,但经销商却无法提供茅台酒厂的商标授权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冒用“贵州茅台”酒厂名厂址属于侵权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对其进行了查扣,一共50余件,共600余瓶。(唐红梅 魏甜甜)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于网络,为传递信息之用,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内容的真实性本站未做更多核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或因多重转载等因素对其来源及作者标注有误的,其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因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联系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25-84501668)我们将第一时间做出删除处理,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此声明。特别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酒虽好喝,少饮多益!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利国!利民!利家!利己!
优秀酒企推荐
行业动态
最新头条新闻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