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酒类消费进入旺季,很多酒类商品通过物流市场进入我市。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强化酒类商品从出厂、运输到销售终端全过程信息的可追溯,做到单随货走,单货相符,防止假冒伪劣酒类从运输环节进入流通市场,危害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执法队近期多次深入市区的物流市场进行检查,主要查看物流市场储运的酒类商品是否随附有商务部统一印制的《酒类流通随附单》,并查看随附单是否与酒类商品的信息一致。市商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通过物流购进的酒类商品必须向销售单位索取有效的酒类流通随附单,以便溯源。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