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年终奖 论酒行“奖”浙江金华一家企业年会聚餐时发年终奖,老板拿出一大摞现金说:“男员工一杯白酒500元,一杯红酒200元,一杯啤酒100元,女员工翻番。”老板表示,公司主要从事销售业务,而酒量是决定销售量的重要因素。
在“论酒行赏”的模式下,能喝酒的员工能得年终奖数千元甚至上万元,而不善饮酒的员工则只能得到千八百元,相差非常悬殊,明显不公。
企业本应该“论功行赏”,也就是说,根据员工的工作时间、劳动量多少、业绩表现等情况发放年终奖,“论酒行赏”犹如儿戏,完全违背了劳动评价和激励规律,毫无道理可言,也是一种非常错误的导向—员工好好工作不如好好练练喝酒,这种导向会让员工陷入迷茫,产生负面情绪,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
年终奖能不能产生激励作用,能不能对企业产生正能量,关键在于企业发放年终奖是否让员工感受到了诚信、公平、尊重、肯定,是否让员工得到了真正的实惠,比如,有的企业给员工的父母发真金白银的红包,就把钱花出了更大的价值,打了一张很好的感情牌,非常高明。相比之下,发彩票号称“500万”、发几个苹果加一本笔记本号称发“苹果笔记本”等小伎俩则带有明显的忽悠成分,“论酒行赏”更是馊主意,诸如此类的发放年终奖的模式很拙劣,恐怕会适得其反,减弱员工的凝聚力、责任心和积极性,落得个花钱(哪怕是花的钱并不多)不讨好的结果。还望诸位老板每年发年终奖时都能引以为戒,三思而行,切忌心血来潮拍脑门,更不可戏弄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