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勿滥用了“酒文化”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近期,经中央纪委督办,福建省纪委对反映三明市副市长、沙县县委书记陈瑞喜等人接受企业主宴请发生人员醉亡问题和建行沙县支行行长雷炎生等人公款宴请客户并参与高消费娱乐引发人员死亡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1月27日 人民网)
听到“醉亡”二字,既觉得可气也觉得可笑,酒的魅力真的有那么大吗?就近来说,2013年报道出的陪领导干部喝酒的同志死亡事件不止一例吧,为什么还要让这件事恶性循环下去?有些领导干部喜欢喝酒,说从古至今,酒都是好东西,其实,笔者不是这样认为的,大诗人李白同样也是因为饮酒过度而失足掉入水中失去生命。我国的酒文化浓厚深蕴,各种宴请都喜欢喝点酒,以调节气氛,但是仅限于少喝而已,多喝、劝喝则是酗酒,所以,干部勿滥用了“酒文化”。
很多干部不了解“酒文化”到底是什么?在很多场合被领导干部滥用,如果你不喝酒,一是说你不尊重酒文化,二是说你不尊重领导,存在严重的“官本位”的意识;还有很多陪酒人“自不量力”,以为自己很能喝,急着逞能在领导展示能力,*后酿成醉亡的悲剧,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是不应该出现的,酒文化不是用来滥用的,也不是用来体现领导的官威或者体现自己的能力的。
在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下,各地也相应出台了很多禁令规范干部的行为,宴请、喝酒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制止,为了防止“醉亡”的事件再次发生,不仅是提醒领导干部和陪酒人,勿滥用“酒文化”来展示自己,只有工作取得实绩,才能真正的做到让别人信服,也是在提醒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引导干部务实之风,这样才能防止“醉亡”的悲剧再次发生。
来源:西安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