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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举措专项整治“年份酒”广告市场
编辑:平平  发布:2014/2/11 6:48:20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宜宾县工商局“1+1”举措专项整治“年份酒”广告市场

  1月22日,央视曝光了年份酒市场的造假乱象。对此,宜宾县工商局立足工商职能,采取“1+1”举措,专项整治“年份酒”广告市场。截至目前,该局共检查白酒经营户120余户,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开展行政指导11次,开展广告监测20余次。

  一、注重“自律指导+消费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一是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春节节前专项整治等活动,向白酒经营户广泛宣传《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督促其树立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指导其对年份酒依法广告、诚信宣传,保障广告内容与所售商品真实一致。二是充分发挥工商部门贴近群众的优势,加大消费引导力度,让消费者正确、理性认识年份酒;同时,发布年份酒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轻信经营者“年份酒”、“窖藏酒”等宣传。

  二、强化“广告审查+广告监测”,规范广告行为。一是依托登记窗口,对发布“年份酒”广告的经营主体资格、广告内容、备案登记手续依法审查通过后予以备案登记,严格从发布登记方面遏制虚假年份酒广告的流通渠道。二是采取每天监测都市类报纸,定期监测广播、电视媒介和经营性网站,以及集中巡查城市商业中心区域张贴、散发的各类年份酒广告宣传单等方式,加大对年份酒广告的监测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三、依托“执法打击+消费维权”,维护合法权益。一是利用“红盾春雷行动2014”契机,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白酒行业逐户检查,重点检查其是否存在以“年份酒”、“窖龄酒”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检查一户、记录一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威慑违法行为。二是畅通12315申(投)诉平台、“一会三站”、工商服务站等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依法调查群众有关涉嫌假冒年份酒的消费投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吴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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