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滨州讯 一些消费者在向工商部门就消费纠纷进行申诉时,提出的要求往往超出法律范围。工商人员指出,此举不仅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也会给消费者解决问题带来人为的障碍。
日前,博兴县曹王镇一名消费者在超市购买了部分白酒,消费时发现有几瓶为空瓶。该消费者在同经营者协商未成的情况下向工商部门进行申诉,并提出包括精神赔偿等在内的20万元赔偿要求。其理由为:购买的白酒用于婚宴消费,空瓶给其以后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阴影并将影响到以后的生活和工作。工商人员依法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商家赔偿消费者的金额应以其受到的损害为基础。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工商部门将依法拒绝。
该局工作人员介绍:向这样消费者提出过高要求,并索要精神损失费的购物纠纷时有发生。工商部门表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会依法支持消费者提出的要求。但如果索赔要求漫天要价,工商部门不会给予支持。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解决消费纠纷时,一定要合情合理地依据法律进行处理,切不可以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此举既会引起商家拒绝解决问题的不满情绪,加剧解决问题的难度,同时也为消费者自身维权平添难度。
新浪滨州记者 王宝平 通讯员 高蓬勃 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