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辄上千元一瓶的国际知名洋酒,竟然产自小作坊。5月13日,省公安厅公布了2013年十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例,其中包括这一特大制售假冒知名品牌洋酒及标识案。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政委石学鹏介绍,2013年4月,在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组织指挥下,菏泽市郓城县公安局成功侦破吕某某等人涉嫌生产、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动辄上千元一瓶的国际知名品牌洋酒,竟然产自小作坊。
经查,2011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吕某某、李某某、樊某某等人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非法制造“红方”、“黑方”、“轩尼诗xo”等知名品牌洋酒酒瓶和商标标识,然后装入自己生产的劣质洋酒,冒充国际名酒销售牟利。该团伙建立了10条生产线,租下了15处仓储窝点,购进生产包材原料200吨,没有卖出去的库存假洋酒达5万余瓶,涉案价值4036万元。如果不是被及时查处,该团伙还有继续扩大生产的“雄心壮志”。这些假洋酒若流入市场,必然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
2013年12月,郓城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分别判处吕某某、李某某、樊某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等不等刑期,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7万元。
来源:大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