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葡萄酒的快速发展状态,外国葡萄酒竞相引入,为了防止假冒伪劣葡萄酒进入中国市场,《进口酒类国内市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进口单位应提供进口酒类输出国(地区)产地卫生证明”。目前该企业正在要求外方补办。
近年来,进口酒类市场巨大,进口量逐年大幅增长,品种日益丰富,个别地方出现了虚报原产地、散装酒装瓶贴标后冒称原装等良莠不齐的现象,口岸检验也时有检出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为了加强对进口酒类的检验监管,保障进口酒类的质量安全,打击欺诈行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和利益,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有关企业,进口酒类必须预先取得输出国或地区出具的卫生证明,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