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晚间,山西汾酒发布公告公布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0.35元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03亿元。
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杏花村国际贸易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公司晋泉涌贸易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酒都宾馆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其他流通股东的现金红利本公司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来源:糖酒快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