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指出,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配股方案》,配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21,900万元,其中24,663.20万元用于黄酒生产技术升级建设项目(一期工程),8,000万元用于古越龙山第二期“百城千店”专卖店终端网络,其余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告还指出,鉴于本次配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94,642,169.86元,除上述两个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32,663.20万元外,其余768,010,169.86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计划将上述768,010,169.86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署且募集资金到位后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出。
此外,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还设立了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管理,并于2014 年6 月18 日与相关开户银行、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