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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雪花啤酒有沉淀物 消费者获赔500元
编辑:鑫鑫  发布:2014/6/27 10:24:54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近日,洋河新区工商分局再次出击成功调解一起维权案例。该案例的顺利调解完美的诠释我所维权执法理念---案例无“大小”,一件“小”案例即可能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成功的调解可能帮助一家人彻底改变生活现状。为此我所对投诉的每一件案例都当成“大”案件来对待,及时地安排、调动*具实力及谈判艺术的执法人员亲临现场了解情况,得出*佳调解方案,维护好每一位“受害者”利益的同时也提升了工商分局维权队伍在辖区内的好评。

  6月23日,工商分局接到一起投诉案例:投诉人沈先生于2014年6月10日上午11点在辖区内桥北村孙某商店购买一箱“雪花”啤酒,回家喝了一杯后,感觉身体不太舒服,有想吐的感觉,再仔细查看该啤酒的外观和信息后得知该啤酒瓶内有不明沉淀物,沈先生及时去医院就诊、挂水,花去医药费近两百元,沈先生要求孙某赔偿医疗费和误工费共800元。针对这一投诉,分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和投诉人一起前往孙某商店进行调解,孙某称是新进的啤酒,一般只核对生产日期以及密封性,很少检查啤酒瓶内的液体是否有杂质,啤酒都是以箱送来的,每瓶检查起来也很不方便。孙某对啤酒里有杂质情况是完全不清楚是什么原因,对于这一情况也只能向厂方和供货商反映。孙某立即和供货商联系并详细描述了该情况,厂方第一时间安排经销商参与此纠纷的调解,同意由经销商代理赔偿沈某经济损失共500元,沈某对于这一结果表示满意。

  该案件的成功调解充分体现出某些群众能够及时的把握自己手中的权利,当自己的身体、利益及精神受到不公平、不合理的待遇时能主动寻求相关执法部门的帮助,很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诠释了和谐社会公平的真正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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