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酒类管理办公室
部门预算(2014年)公示
目录
第一部分抚顺市酒类管理办公室概况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抚顺市酒类管理办公室2014年部门预算表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抚顺市酒类管理办公室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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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抚顺市酒类管理办公室概况
主要职责
抚顺市酒类管理办公室负责市区酒类经营者的备案登记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对从事酒类批发、零售、储运等经营活动执行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情况进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市酒类流通情况的综合及信息分析,承担全市酒类流通监测体系的运行;负责全市酒类经营者信用档案的管理,自行或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商品市场销售的酒类商
品进行抽样检验,定期向社会公布检验结果;指导新宾县、清原县的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抚顺市酒类管理办公室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抚顺市酒类管理办公室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抚顺市酒类管理办公室201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抚顺市酒类管理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抚顺市酒类管理办公室2014年收支总预算57.32万元。
二、关于抚顺市酒类管理办公室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8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项):反映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