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皇台酒业获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驳回了公司对北京鼎泰亨通有限公司(下称“北京鼎泰”)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在北京鼎泰实际控制皇台酒业期间,双方发生了较频繁的借款还款往来,上海厚丰受让北京鼎泰股权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之后,北京鼎泰与皇台酒业就欠款和还款金额事宜曾于2011年5月29日签订了《协议书》,该协议第二条确认双方此前发生的拆借款总额为人民币3390万元,同时该协议第三条进一步约定,皇台酒业尚需还款的金额以双方*后确定数额为准,如果公司提供了有效的已还款凭证,则应在上述拆借款总额中按数充抵。后双方因钱款数额争议闹上法庭。(记者周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