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损坏了,生产日期也刮掉了拿不出酒类流通随附单,暂扣
8日,掇刀区一市民投诉:因为小孩高考考了个好大学,请了几个好友在一起庆贺。在位于浦东路一超市买了一件(6瓶)某品牌白酒,因为外包装被人为损坏,生产日期也被人为刮掉,怀疑是假冒酒就要求该超市出具该酒的随附单否则就退货。可店主说没有随附单,但保证是真酒,在僵持中该市民拔打了12312进行投诉。经过执法人员调查核实 ,上述酒品属其他地区销售的酒品,属于串货产品且提供不了酒类流通随附单,执法人员当场予以先行登记保存进行调查并责成店主退还消费者购酒款。
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酒类批发经营者在销售酒类商品时,要开具《酒类流通随附单》,内容包括生产及售货单位名称、地址、备案登记号、联系方式,购货单位名称、销售日期等,并加盖经营者印章。酒类零售商要主动索取《酒类流通随附单》,实现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向社会公告。
执法人员表示,*近商务执法支队在对酒类流通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有的酒类零售商销售的酒品无法提供随附单,这种现象在酒楼、农庄尤为突出,执法人员发现有的酒楼、农庄对酒类流通随附单根本不重视,这些地方也是假冒酒频发地方,今年来12312接到的酒类投诉案件80%都是来自酒楼、农庄、餐饮业酒楼。而大部分消费者由于不了解,也不主动索取查验《酒类流通随附单》而让不法商有了可乘之机。随着升学宴的到来,马上就到酒类消费高峰期,消费者在购买酒品时,请认清销售者是否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并向销售者索取《酒类流通随附单》,对不提供《酒类流通随附单》的,消费者有权拒绝购买,并可拔打12312举报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