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工商局联合公安等职能部门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在平远县城一酒行查获“××军区特供酒”、“内部用酒”等涉嫌虚假宣传的白酒1540瓶。
执法人员到平远县城某酒行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酒行的货架上摆满生产厂家为贵州茅台麒麟酒厂的多种不同外包装的白酒,有标注“专供××军区”的“金剑情1918”,标注“军区后勤管理局接待用酒”的“金剑情1918”,标注“部队用酒”的“金剑情”、标注“某某军区部队用酒”的原浆窖等。店内还堆放有标称“内部用酒”的白酒一批。
2008年,国家工商总局就曾专门发出通知,要求严禁以国家机关名义发布广告。并对广告中出现“×××(国家机关)专供”、“专供×××(国家机关)”内容的,均认定为违法行为。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相信所谓 “特供酒”和“内供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