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6月27日(星期三)上午9时
●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28日(星期一)
●会议地点:青岛市香港东路195号甲青岛啤酒科研中心一楼学术厅
●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根据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2年4月26日
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现将召开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以下
简称“股东年会”或“会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6月27日(星期三)上午9时。
2、会议地点:青岛市香港东路195号甲青岛啤酒科研中心一楼学术厅。
3、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议案
(一)普通决议案:
1、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批及批准本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
4、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包括股利分配)方案。
根据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11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26元(含税)。股息总额为约人民币35,126万元,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执行上述分派。
5、审议及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2年度审计师,并决定其年度酬金为不超过人民币660万元。
6、审议及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并决定其年度酬金为不超过人民币180万元。
(二)听取本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该报告无需表决)。 上述议案1至议案4所涉报告内容请见2012年3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本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本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请见与本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同时刊登的《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
三、出席人员
1、截至2012年5月2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以及截至2012年5月2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名列本公司于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存置股东名册上的h股股东。(境外股东另行通知)
2、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者,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监票人、见证律师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四、代理人
(一)凡有权出席股东年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及投票。股东(或其代理人)将享有每股一票的表决权并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二)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委托书由委托股东亲自签署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该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手续。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则其委托书应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前述授权委托书和经过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须在股东年会举行前 24小时送达本公司股权管理总部方为有效。
五、出席股东年会登记程序
(一)拟出席股东年会的股东,应当在2012年6月7日(星期四)或该日以前,将已填妥及签署之拟出席会议的书面确认回复(连同所需登记文件)送达本公司股权管理总部;回复可采用来人、来函或传真送达。该书面回复请采用本通知随附的“出席股东年会的确认回执”(详见附件二)或其复印件。而上述书面回复不影响按本通知第三项有权出席股东年会的股东出席会议及投票的权利。
(二)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股东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股东年会,代理人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出席。如果出席会议的股东为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它决策机构授权的人士应出示其法人之董事会或其它决策机构委任该人士出席会议的决议的复印件始可出席会议。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年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须自行负责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
2、本公司办公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五四广场青啤大厦。
联系电话:0532-85713831传真:0532-85713240
邮政编码:266071联系人:张瑞祥、王志良
来源: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