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吕霞)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加强餐饮行业婚庆生日宴用酒品跟附酒类流通随附单查验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日前,朔州市商务局加大对全市餐饮业婚庆、生日宴用酒品监管力度。
全市餐饮业婚庆、生日宴会自带酒品的订餐者必须提供《酒类流通随附单》或购进票据,并与餐饮企业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确保酒品来源有据可查。餐饮企业必须设立婚庆、生日宴用自带酒品台账,对不能提供《酒类流通随附单》或购进票据的,通知商务部门查验酒品来源,查明来源后,告知进店饮用。同时,市商务局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等多种方式,对餐饮企业履行索单和执行索单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给予纠正处理。
来源:朔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