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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红酒换“马甲”变高档礼品蒙消费者》后续
编辑:华华  发布:2012/4/28 14:34:01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特制“个性化酒标贴”产品禁止进入市场进行二次销售商报讯(记者姜飞) 24日,商报报道了海口工商部门调查海口一公司将华夏长城优选解百纳干红换包装一事。日前,该公司已经向工商部门提供了正式书面材料,证明此产品换正面标贴一事确为受委托定制,委托书上明确更换标贴后的产品不得销售。

  据介绍,4月13日,海南嘉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地公司”)与海口华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尚公司”)签订订货合同,订购了1200瓶“中粮长城干红解百纳”,并委托华尚公司制作一批“个性化酒标贴”,为了保证产品不得进入销售市场,双方在委托书上特意备注了“本产品只作为礼品赠送,不得作为产品销售”,约束嘉地公司在购买该批产品后不得进行二次销售。

  工商执法人员当天现场检查时,因华尚公司负责人陈先生在外地出差,未能当场提供相关手续。直到其次日返回海口后,向工商部门提供了相关手续。

  据华尚公司负责人陈先生介绍,嘉地公司委托他们制作的这些标贴,在行业中称之为“个性化酒标贴”,主要是为顾客制作指定内容的标贴,只要所制作的内容不违规,更换后产品不再流入销售市场就是允许的。当然,产品背面的标贴因包含产品生产企业及产品的配料、成分、qs标识号码等相关信息,是绝对不能更换的,否则就是违规行为。

  另经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海南省区工作人员证实,上述长城系列红酒均为正品,产品更换正面标贴系受购货方委托制作,事先经过了公司授权,不存在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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