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福田保税区对一批产自西班牙的葡萄酒进行口岸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小销售包装标有 欧洲有机认证标识“organic”,而该企业无法提供有机产品的认证证书、有机产品销售证、认证标志和产品标志等有机认证相关 资料。经查,该批红酒共5个品种产品,重量9.45吨,货值4.94万美元。深圳检验检疫局依据相关规定判定该批货物入境验证不合 格,并根据实 际情况文章来源于中国红酒网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目前企业正在对该批货物进行整改,遮盖产品包装上印有的有机认证标识以防误导消费者。
据深圳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2014年4月1日实施的新版《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未获得我国有机产品认证的产 品不得在其产品、产品*小销售包装及其标签上标注含有“有机”、“organic”等字样及一切可能误导公众认为该产品为有机产 品的 文字表述和图案。新闻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