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月,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宜宾以代表团名义提出关于修订《四川酒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议案,通过地方立法来保障酒业健康发展。该议案被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
从单纯的管理市场到创新思维提出修订《条例》,从监管的源头正本,用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来推进法治经济,宜宾代表团做了哪些思考?12月16日,记者专访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振华,了解《四川酒类管理条例》的修订情况。
记者:为什么要推进《条例》的修订?
陆振华:2012年,四川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长江上游名酒经济带和打造 “中国白酒金三角”战略部署,宜宾作为金三角中的重要组成和中国名酒“五粮液”的生产地,理所当然地承担着保护民族工业以及优秀传统产业的历史使命与社会责任。
目前正在实施的《条例》于1991年出台,2004年修订,一直沿用至今。10年巨变,《条例》已经明显无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四川省做强做优白酒产业的需求。特别是酒业发展,它涉及到生产、质量、市场流通、食品安全等领域,分别由经委、质监、工商、食药监等多个部门负责,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政府职能也在不断转换,《条例》的修订势在必行。
个人认为,修订《条例》,除了适应发展需要,还应解决四个问题:
第一是去“行政化”。市场经济要遵循经济规律,必须去除过多的行政干预;第二是去“地方化”,白酒利税较高,地方保护严重,必须坚持法治统一;第三是去“部门化”,正确处理好公共利益与部门利益的关系;第四是去“短期化”,解决好法规的现实性和前瞻性问题。
记者:目前《条例》修订工作进展如何?
陆振华: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一般是“三步曲”:一审主要是看其修订的必要性,这要由常委会表决通过;二审主要对《条例》的修订框架和内容进行审查;三审是终审,主要对条文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审查,然后付诸表决通过。
过去出台的《条例》,更多是针对白酒作的规定,而这些年,酒类市场日益繁荣,既然是酒类条例,就应把红酒、啤酒、黄酒、果酒等都统一纳入管理,由于各种酒类标准不统一,涉及的具体问题非常多,修订中的讨论异常激烈。尽管如此,但《条例》修订已完成*关键的二审。《条例》修订是一个极为严肃而又十分细致的立法程序,我们将继续努力推进修订工作,使新的《条例》能够尽早通过并实施。
记者:在议案中,我市提出原有《条例》管理体制未理顺、监管缺乏规范、知识产权保护和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酒类市场秩序的行为缺乏有效法律规范等原因,已不适应我省做强做优酒业的需求。那《条例》修订之后对于规范以上市场乱象将起到何种作用?
陆振华:你提的问题,是酒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问题。我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特别是当前经济发展进入了“换挡期”。原不正常的高速运行,现在适度放慢、换挡,既是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需要,酒业发展也不例外。因此,需要用法规来作规范,引导其实现有效益、有质量、可持续发展。
必须明确,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条例》修订以后,我个人认为可以起“四个更好”的作用:
第一是更好体现市场主体作用。真正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能够自发调节,优胜劣汰,真正用市场检验发展好坏,让酒业回归理性。
第二是更好发挥政府服务职能。政府监管要有法可依,有标准来监管。一方面要放开该放的,另一方面要管住该管的。政府要按法规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能,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
第三是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市场运行,必须讲求规则、诚实守信、有法可依。有了《条例》,能够切实规范市场行为,乱提乱涨、假冒伪劣都行不通。
第四是更好保护合法权益,这种合法权益,既针对消费者,也包括知识产权。特别是酒业,作为食品类产业,还有食品安全问题。有了《条例》,这就从法治上提供了保障。
总之,通过运用法治手段,有效激发企业市场动力、活力,从而维护、巩固、升华、扩大经济成果。使法治成为市场经济公平、有序、高效运行的基础条件和制度保障。
记者:在整个《条例》修订过程中,宜宾除了提出议案外,还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陆振华:除了提出议案之外,我们还为《条例》修订提供了详实的、具体的、充足的基础性材料以及修改建议,并从相关部门、酒企方面找到了充分的依据;同时分别于去年5月以及今年9月,接受了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两次立法调研,广泛听取酒企与业界人士的意见;我们还参与了整个修订的审查工作,围绕完善立法工作,力求更科学准确,更有力发展好我们的酒类企业,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记者:从监管市场到提出修订《条例》,你对推进法治经济有何思考?
陆振华:市委提出依法治市,其主要目的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修订《条例》主要还是推进法制经济的建设,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通过修订来起到一个引导作用。个人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治方向应该是:
1.更加尊重经济规律。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具体就是要认识规律、掌握规律、应用规律。市场经济是有规律的,必须按经济规律办事,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策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职能作用。通过立法规范,实施依法行政。
2.更加注重改善民生。一切发展都是为了人民。发展包括经济、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人的发展,但首要任务都是改善民生。改善民生不应当只是生活环境的改变,还有饮食条件的改善,通过经济立法,确保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得以有效保障。
3.更加增强经济活力。市场经济归根到底还是竞争经济,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优胜劣汰。通过建立经济法规,用法治规范竞争,从而更好激发经济活力,增强企业内生动力,促使企业适应市场,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同时,促使企业以市场为导向,调整产品结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
4.更加释放经济风险。发展经济,不会绝对都是赚钱、盈利,随着市场变化,投资有风险,投资都必须谨慎行事;产品生产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必须不断适应市场需求。实行法治经济,把经济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有助于释放经济风险。
记者:在现今的政治经济环境下,宜宾酒业转型发展,宜宾人大常委会接下来将有何作为?
陆振华:从人大职能上来谈,应当做好四件事情:一是推动《条例》修改尽快落实,争取尽早出台;二是一经出台就要加强《条例》内容和作用的宣传;三是对《条例》实施加强监督;四是不断推进法治经济,规范经济活动。
第二方面,宜宾酒业转型发展是一个长期任务,转型的主体是企业。今年八月,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已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创新发展的决议》,要求各级政府将支持企业转型的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要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督促和支持产业转型、创新发展工作顺利推进,共同促进企业发展。来源:宜宾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