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买了人家的白酒却一直不给钱,法院上门强制执行还抓破了法官的脸。4月28日,胶南男子李某被法院执法人员强制拘传。记者昨天了解到,事发后,李某已向胶南市法院交纳了2700多元执行款,并被罚款1000元。
买了白酒不肯给酒钱
2009年10月,李某找董某购买了一批白酒,尚欠款4247元。董某多次找李某讨要酒钱,但李某一直找借口推脱。无奈之下,董某向胶南市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11年6月30日作出判决,判令李某还钱。但李某一直置若罔闻,2011年7月28日,董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法官督促,李某交纳了1500元案件款及执行费,余款由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约定李某于2011年12月30日前将欠款付清。但期满后,李某依然不肯还钱,之后,执行法官多次上门督促李某,但李某却玩起了“躲猫猫”,企图赖账不还。
拒不还钱撕破法官脸
4月28日,胶南法院执行局李法官等3名执行干警前往李某的新居所强制执行,在李某家门口,把正要外出的李某逮个正着。面对法官,李某显出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并嚷道:“我就是没钱,你们能把我怎么样。”执行法官见李某极不配合,准备传唤其到庭。但李某抗拒传唤,一边叫骂,一边对执行法官撕撕扯扯,态度非常恶劣。法官一遍遍反复讲解法律规定,但没想到却激怒了李某,他突然用手抓伤了李法官的面部。
一听要被拘赶紧还钱
当日上午,执行法官将李某拘传至法院执行局,要求李某归还执行款,同时警告他,将因妨碍执行被拘留15天。听说自己要被拘留,李某的态度立即来了个大转变,主动表示将联系家里人交纳执行款,并向执行法官致歉。鉴于李某认错态度较好,法院决定不拘留李某,而以妨碍执行为由对他罚款1000元。当天,李某的家人就将执行款和罚金交到了法院。
文章来源:青岛早报作者:赵玉勋 徐希玮陈兆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