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资讯 - 营销策划
含咖啡因饮料 应全面标注警示
编辑:华华  发布:2015/1/2 15:56:43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本报讯(记者刘子烨)为避免未成年人、孕妇等特殊人群过量摄入咖啡因,损害身体健康,民主党派人士建议,对所有含咖啡因饮料标注警示标志,提醒消费者作出正确的购物选择。

  业内人士表示,对于一些特殊人群来说,大量引用能量饮料,很容易造成咖啡因过分摄入,损害人体健康,比如,孕妇大量摄取咖啡因,会增加婴儿日后出现健康问题的概率;少年儿童大量摄取咖啡因,会影响身体正常发育和睡眠。有鉴于此,欧美国家专门制订了摄取咖啡因的指引,提示4至6岁幼童一天不要超过45毫克、7至9岁上限为63毫克、10至12岁上限为85毫克,正常成人每人每天摄取咖啡因以300毫克为限。近期,欧盟又制定了相关法规,规定自今年12月13日起,所有咖啡因含量高于150毫克/升的能量饮料需突出标注“高咖啡因含量”的警示信息。

  目前,我国在饮料咖啡因标注方面缺少规范,各种情况参差不齐。部分能量饮料标注了含咖啡因,并注有“食用量”和“不适宜人群”;部分品牌的瓶装咖啡、茶饮没有标注明确的咖啡因含量;不少在饮品店中现制、现售的含咖啡因饮料在这方面更是一纸空白。

  民盟盟员王振东建议,在制定符合中国人生理特征的咖啡因摄入量指引之余,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为所有含咖啡因的饮料标注警示标志,对于预包装和瓶装饮料,应在营养成分表中标明咖啡因含量,如果含量较高,要在醒目位置标注“少年儿童、孕妇、乳母不宜”;对于现制现售饮料,可在菜单和外带杯子上粘贴咖啡因标识,并参照台湾推行的咖啡因分级制度,用不同颜色标注咖啡因含量(红色为200-300毫克或以上、黄色为100-200毫克、绿色为100毫克以下),提醒消费者注意。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于网络,为传递信息之用,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内容的真实性本站未做更多核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或因多重转载等因素对其来源及作者标注有误的,其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因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联系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25-84501668)我们将第一时间做出删除处理,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此声明。特别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酒虽好喝,少饮多益!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利国!利民!利家!利己!
优秀酒企推荐
营销策划
最新头条新闻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