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我省拟出台《贵州省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规定》,目前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在征求意见稿中,白酒小作坊只能生产固态法白酒;不得外购原酒或食用酒精生产加工白酒;不能使用工业酒精、甲醇加工白酒;不能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其他违法手段生产白酒。有这五种行为的,将被予以取缔。
根据征求意见稿,白酒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设施设备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从事固态法白酒生产销售的单位或个人,县级食药监部门要对本辖区的白酒小作坊进行普查登记,并建立监管工作档案,除了详细记录其基本信息及变化情况外,还要对环境场地、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拍照或摄像存档,并做到定期公布。
同时,白酒小作坊负责人应当每年接受不少于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训,同时要定期对其生产的白酒委托有资质的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建立进货查验、原辅材料、生产过程、产品销售数量流量等相关记录,记录信息至少保存两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