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荔城食药监分局在一家百货公司查获了一批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葡萄酒,没收违法所得1632元,并处3000元罚款。
根据群众举报,执法人员依法对这家百货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其经营的葡萄酒包装标签只标注“微量二氧化硫”,未标明微量二氧化硫的具体含量。执法人员初步认定百货公司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遂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介绍,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2013年8月1日前生产、经营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为二氧化硫的葡萄酒,应当在包装标签中的原料事项标示“二氧化硫或微量二氧化硫”;2013年8月1日以后应当标示“二氧化硫或微量二氧化硫及含量”。而该百货公司经营的葡萄酒生产日期为2013年11月21日,但在标签中未标明微量二氧化硫具体含量,是不合法的。
近期,结婚等喜事渐多,葡萄酒使用量也变得多起来。荔城食药监分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预包装食品时,一定要查看食品包装是否有标签,标签是否标明了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等事项。如果发现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含糊不清,可拨打12331投诉电话或向辖区食药监所举报。(吴伟锋 陈晓霞)来源:莆田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