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读到了两篇写在恩施喝摔碗酒的散文。一篇是陈应松先生的《土家摔碗酒》,一篇是田禾先生的《喝摔碗酒》。文中说道,恩施有喝摔碗酒的习俗,喝一口酒之后将盛酒的小土碗抛向身后,小酒碗在空中划出漂亮的弧线,随着清脆的“哐当”声,小土碗便粉身碎骨了。
这样的行为被赋予了民族风俗的色彩,并且还与一个非常感人的英雄有关。说是当年土家先人巴蔓子因为有难去楚国求援,允诺割让三座城池为谢。楚国出兵相帮,巴国平息了内乱。事后,楚国要求巴蔓子履行诺言,割让城池,巴蔓子自刎以拒。在自刎之前饮酒一碗,摔碗自刎,保住了城池。
作为出生和成长在本地的我来说,对土家族的风俗习惯、历史传说等还是略知一二。知道巴蔓子自刎护城的故事,但不知道有饮酒摔碗的细节。我知道土家人平时是不会喝酒就摔碗的,因为没有这样的习俗。土家人好像没有专门的日子是纪念巴蔓子的。按说这样的大事应该是有一个固定的日子,是千百年来代代相传的。与巴蔓子同时代的屈原投江殉国的壮举就让人们纪念,还将端午节作为了纪念他的节日。土家人没有纪念巴蔓子的固定日子,更没有饮酒摔碗这样一个“庄严”的仪式。巴蔓子自刎护城的传说中饮酒摔碗的细节,大约是近几年才挖掘出来的,是土家文化考古的重大成果。但我依然心存疑惑,巴国存在于公元前316年以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当时流行青铜器具。当时巴国虽处于较为落后的地区,但是也应该开始使用青铜器了,多年前出土的虎钮錞于、编钟等就是明证。按照巴蔓子饮酒自刎的故事,可以推断当时饮酒的器具应该是一种叫爵的青铜器,可以肯定不是小土碗,不是爵也应该是青铜器一类东西。因为那应该是国宴,尽管这国宴有“鸿门”的色彩,巴蔓子也一定会注重礼节,做到有礼有节,喝了酒不一定会摔“碗”,摔“碗”有失礼节。同时,那青铜铸就的“碗”摔碎的可能性也很小。
不考察喝摔碗酒到底是不是真民俗,从推进旅游和本地经济发展的角度,把喝摔碗酒说成是一种民俗无可厚非,以这种民俗来带动本地经济发展和旅游发展也是值得肯定的。
一分为二地说,从浪费、危险和环保等角度,摔碗酒则确实应且慢摔。
饮酒之后摔碗(杯)大约有这样几种情形:一是当事人要做一件明知有危险但不得不做的事,饮酒之后摔碎酒具,表现出慷慨赴难、视死如归的气概,就像易水河边高渐离击筑悲歌为荆轲刺秦送行。巴蔓子的行为应该归于这一类。二是饮酒人之间因为价值观念的矛盾,无法调和,饮后摔碗,分道扬镳,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类似古人的割席断义。三是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双方互不相让,摔碗以示绝交,今后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四是酒后冲动,话不投机,恶言伤人,泼皮耍赖,激怒对方,被激怒的人愤而摔碎酒碗,或拂袖而去,或拳脚相向。
几千年来自刎护城的机会和壮举不多,以上列举的其他情形倒是时常发生。但是不管哪种情况,好像都没有形成土家人日常的习惯,也没有成为节日或纪念日宴席之上必不可少的仪式。多数酒后摔碗的行为确实不怎么文明。
饮酒摔碗即或就是起源于巴蔓子,也不宜不分场合,不分地点,不分时间地摔,这样摔下去造成了极大的浪费。饮酒摔碗的行为不好说与人的品行好坏有关,至少算不上是文明之为,甚至是危险之举,飞溅的碎片说不定就会伤到自己或他人。文章里说每喝一口酒就摔一个碗,一餐饭一个人该会喝多少口酒摔多少个碗?作者说他那一餐摔的碗大约不少于15个。一个餐馆里每天又有多少桌?每天会摔多少碗呢?文章透露了这样一个信息,某酒家一天要摔碎1万个碗,这一年下来就是300多万个。这碗不会是免费让客人摔的,是有价和高额利润的。文章中说的是每个二三角钱,这大约是说成本价。恩施现在好像没有了生产小酒碗的厂家,小酒碗应是从外地运到恩施的。据知情人说,实际上要支付5角到1元。就按每个小酒碗2到3角计算,这一家饭馆一年就要摔碎60万到100万元的人民币。恩施州有八个县市,假设每个县市都有这样一家餐馆,一年下来就有2400多万个碗被摔,就有480万到800万元的人民币在“哐当”声里被潇洒地摔碎了。如果按餐馆实际收取的价格计算将更加惊人。这样的计算虽然没有经过严格的调查,是一种假设,但是一年时间里被摔碎的人民币绝对不是个小数。这样一算,这个酒碗摔得实在让人心疼。因为我们还有那么多的贫困人口需要救济,他们每天的生活支出只有六块三毛钱;还有那么多的贫困学生上学困难,我们还在号召社会各界为农村小学“希望食堂”捐款,为6000多万农村小学生们每餐区区3元钱的营养午餐想方设法筹资。
巴蔓子就是真的饮酒摔碗,那是为了保护城池,舍命为国。如果他九泉有知,自己当时的豪气之为被他的后人滥用,造成巨大的浪费,一定会大骂子孙的不肖。巴蔓子就是真的饮酒摔碗,难道我们今天纪念他就必须复制当时的情景?要这样暴殄天物吗?
两篇文章的作者都是很有名的作家,他们得到的关于摔碗酒的信息都是主人们殷勤介绍的,情节是经过主人热情渲染了的,主人情感也是如山泉水一样丰沛的。这样带有民族英雄色彩的故事,这样豪气干云的行为让作家激动不已,文思大兴,浮想联翩,下笔千言而意犹未尽。但我从文章中还是读出了良知和不安。一位说:此俗随旅游兴旺而愈演愈烈,浪费惊人。“这些碗万年不能回归泥土。如果后人发掘,会耻笑我们纵酒肆色,尽情享乐,毫无节制。”一位说:“临走时,我悄悄揣了两只小酒碗,虽然我并不知道带回家去干什么。”希望这一位带回家去的是思考,是与另一位作者一样的惴惴不安。不知道我这样的理解是不是对的,是不是误读,也希望两位作者不要误会我这篇文章的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