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吉林省吉林市下辖的蛟河市一年轻男子林某,参加同学聚会时大量饮酒,凌晨醉酒回家,误把雪地当“被窝”,次日上午,被发现已经冻死在雪地里。
“喝酒死人”事件并非个例,据报道,我国每年死于酒精中毒的人数超过11万,因酒致残人数超过273万人,司法事件中也不乏劝酒印发的民事纠纷甚至刑事案件。然而,逢年过节少不了聚会,聚会又少不了喝酒,民间酒桌上的“劝酒词”也是五花八门,“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宁可胃上烂个洞,不叫感情裂条缝”等等类似这种看似豪迈、英雄的劝酒令,在笔者看来,这哪里是在 “劝”,更像是利用情感的“高压”在“逼”,说严重点是一种人情“绑架”行为。
“一口闷”,有“酒逢知己千杯少”的喜悦,有在“酒文化”氛围鼓动下的争强逞能,也有处于无奈或欲达到某种目的的舍命陪君子。当酒量与感情深浅联系在一起时,很多人的选择也只能硬着头皮“一口闷”了。而伴随着这一口接一口的“闷”下,常常闹出了“醉酒报假案”“醉酒睡马路”等一个接一个的丑剧,甚至是“醉酒驾车肇事”、“醉酒冻死雪地”、“饮酒过量死亡”等一桩接一桩的人命惨剧。
诚然,酒文化在中国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所谓“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青梅煮酒是为了论证谁是英雄;杯莫停的《将进酒》为的是“与尔同消万古愁”。从古至今,饮酒的意义远不止口腹之乐,更多时候酒被当做一种交际的工具,劝酒也被包装成一种礼仪、一种文化。但当这种礼仪、文化演变成不分场合、不分时间、不设底线、不论能量的“苦苦劝酒”时,演变成驾车也喝、身体不适也喝、醉酒后酿成大祸时,演变成将酒作为一种“利益液体”时,“文化”就不能称之为“传统”,而是一把“利剑”深深刺入人们珍视的“安全”和“健康”中。
一项调查显示,超出60%的人群认为“劝酒”是一种“陋习”,应该予以“摒弃”。由此可见,“劝酒”让很多人深受其害。然而,这种根深蒂固的“传统”,不是靠几个触目惊心的案例,几篇“无伤筋骨”的说辞就能警醒大众的,要将这种不良风气连根剔除,还需更多社会正能量价值观的导向,更加健全的法律法规。还需相关执法部门加大法规宣传力度,更加迅速、严格的制度执行力,让“劝酒酿祸负法律责任”、“酒驾入刑”等制度深入人心,切莫让酒场“一口闷”陋习 “闷”出更多的“祸根”。人民论坛网高琰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