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资讯 - 行业动态
网购茅台酒遭遇价格欺诈 电商虚假营销遭处罚
编辑:华华  发布:2016/11/12 22:16:03  来源:新浪财经  作者:佚名

  新华社上海11月12日专电 (记者黄安琪)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网购酒水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电商刻意抬高商品原价后,再谎称打折误导消费者,被法院判罚7万元。

  “全年*低价、超划算”、“原价1518元,促销价926元”,李先生在淘宝网看到一家售卖酒水的店铺打出茅台酒特价的广告,便一口气买下24瓶茅台酒,共花费2万多元。数月后,李先生见该店铺的五粮液在促销,号称“全网销冠,年度*低价”、“原价1500元,促销价618元”,他一时冲动又分两次购买了总计26瓶五粮液,共花费1.6万多元。

  付款之后,李先生查看该电商酒水的销售记录发现,茅台酒之前的*低成交价为899元,五粮液*低成交价为598元。李先生认为,自己被虚假营销欺骗,举报该售酒电商价格欺诈。物价局调查后认定,该售酒电商销售酒类商品的价格活动构成价格违法,并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

  之后,李先生将售酒电商起诉到法院,要求判令售酒电商向其增加赔偿受到的损失总计7万余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网页截图、价格举报处理结果告知书及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证实,售酒电商在提供商品时价格存在欺诈,李某有权以对方存在欺诈为由要求赔偿。故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判令售酒电商增加赔偿李某损失7万余元。

  售酒电商不服,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售酒电商称,其在淘宝店铺上确实分别以899元、598元的价格出售过茅台酒和五粮液,但是属于“限时促销”和“抵用现金券”活动,而李先生参加的是“聚划算”促销活动且没有使用现金券,导致自己没有以更低的价格买到酒水,故其店铺不存在价格欺诈。

  上海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售酒电商在其淘宝网店铺对茅台酒和五粮液原价所作的标识以及以往的成交记录显示,其行为属于虚构原价,对李某构成了价格欺诈。据此,上海市一中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于网络,为传递信息之用,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内容的真实性本站未做更多核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或因多重转载等因素对其来源及作者标注有误的,其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因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联系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25-84501668)我们将第一时间做出删除处理,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此声明。特别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酒虽好喝,少饮多益!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利国!利民!利家!利己!
优秀酒企推荐
行业动态
最新头条新闻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