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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晚报:“国酒茅台”不予注册彰显市场公平
编辑:华华  发布:2017/1/3 10:31:09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作者:江德斌

  茅台想贴“国酒”商标?国家商标局说“没戏”!长期以来以“国酒”身份进行宣传的贵州茅台,其实并没有取得“国酒茅台”商标。茅台公司十几年来一直在不遗余力地进行申请。不过在五粮液、汾酒、剑南春等众多企业的坚决反对声中,2016年12月26日国家商标局决定,“国酒茅台及图”商标不予注册。(1月1日《每日经济新闻》)

  “国酒茅台”的广告宣传公众耳熟能详,却未料一直是在“裸奔”,茅台并未拿到“国酒茅台”商标,乃是一直在做“虚假宣传”。经过4年多的博弈后,国家商标局决定“国酒茅台及图”商标不予注册,算是了结了这段公案,也正式明确“国酒”不可作为商标使用。

  长期以来,茅台在市场推广和广告宣传时,均打着“国酒茅台”的旗号,宣称品质*优,历史悠久,令公众把茅台等同于“全国*好”的酒。茅台依靠“国酒茅台”的宣传,获得了品牌溢价和巨额利益,对于其它品牌酒来讲,是一种不公平竞争。

  在白酒领域,比茅台创立更早、历史传承更悠久的,还有很多品牌,且均是市场畅销的产品。加上白酒酿造工艺复杂,口感多样化,消费者分化严重,并无某一种口味、品牌独占鳌头,无论是茅台还是其它品牌,都不能自称为“国酒”。而且,据2015年*新修订的《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有使用国家级、*高级、*佳等用语。”茅台自诩“国酒”显然也违反了新《广告法》,需要依法纠正。

  从市场发展的趋势来看,噱头炒作、夸大宣传、热炒概念等浮躁方式,已逐渐不被理性消费者接受,品牌建设需要更加稳健。随着消费群体、消费模式的变迁,白酒消费也在发生蝶变,谁能把握住未来,才能走得更长远。虽然“国酒”不能注册,但消费者自有评价,优质酒、优质品牌,自然就是他们心中的“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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