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闻网10月30日讯(记者 高太明)感觉山东人爱喝酒,3名犯罪嫌疑人在济南开起了销售假酒的公司,并对外称厂家代销五粮液、茅台等中高档酒水。虽然该公司证件齐全,而且展厅里摆放着纯正的名酒,但在这虚伪的外表之下,却是赤裸裸的勾兑和暴利。在1年多时间里,该公司通过销售假酒非法获利80余万元。今天记者获悉,目前,3人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近期,济南市历下刑警大队便衣中队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一酒水贸易公司有销售假酒的嫌疑。为核实该公司底细,便衣中队民警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办案民警发现,虽然该公司的经营证件一应俱全,展示样品也都是真品,但该公司并非表面上那么简单。
据了解,该酒水销售公司有3名人员组成。其中刘某主要负责进货、产品调度,但并不在济南常住;陈某及其妻子王某负责该公司的销售等具体业务。民警通过跟踪发现,该公司销售的茅台、五粮液、二锅头等中高档白酒价格比市场价低5%——10%左右,并称自己的公司时厂家代销价格。该公司存放酒水的仓库至少在6处以上,而每个仓库的存酒都不是很多。
“设这么多仓库,其商品可能会有问题。”历下区经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李兆春告诉记者,办案民警在对该公司车辆和人员进行跟踪后发现,该公司销售的酒水很可能是假酒。“但当时没有直接证据来证明,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我们对该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侦查。”李兆春说。
为了甄别该公司产品的真伪,民警通过其网络广告联系到了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并到该公司所在地购买了6瓶茅台酒。“6瓶酒花费了8000多元。购买之后,我们将酒水送到生产厂家进行了辨别,结果发现,这些酒全部是假的,但销售的价格跟真酒相差并不多。”历下区刑警大队便衣中队副中队长周广歆告诉记者,如此销售假酒,该公司的利润堪称惊人!
在落实情况后,10月28日上午,历下警方将刘某、陈某、张某抓获归案。据了解,刘某(男,46岁,河南籍)是该案件的主谋。之前,刘某与陈某(男,32岁,湖北籍,现暂住济南)曾在一起打工,后结识为朋友。因工作赚钱不多,陈某几年前到西安工作。期间,刘某开始从事假酒生意,并致电陈某,邀其入伙。
听说能赚钱,陈某便欣然接收了刘某的邀请,在历时一个多月的培训后,陈某与其妻子王某也开始从事假酒销售。陈某感觉山东人豪爽、爱喝酒,于是便由刘某出资成立公司,陈某在济南为其具体办理业务。据了解,所有假酒均系刘某联系,账务也归刘某负责。该公司主要通过网络进行宣传,并通过物流送货,而陈某及其妻子负责在济南销售。在1年多时间里,该公司先后销售各类假酒125万余元,非法获利80余万。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