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月28日发文取消青花郎所有配赠政策、对全国核心联盟商红花郎和青花郎供货价分别上调20/40和60元之后,3月1日,郎酒销售公司又下发《关于红花郎经销商订单发货规则变更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红花郎(10)、(15)联盟商供货价分别上调20、40元和60元。
2月28日,四川古蔺郎酒销售有限公司下发《关于红花郎系列产品核心联盟商价格调整通知函》,因包装、物流等成本上涨,导致运营费用增加,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消费者,经公司研究决定,3月1日起调整红花郎系列核心联盟商价格。
2月25日起,红花郎系列产品正式执行2017年新调整后的出厂价格,其中红花郎(10)厂价上调20元;红花郎(15)上调40元;青花郎取消所有配赠政策。
在此基础上,3月1日起,红花郎调整核心联盟商供货价,其中红花郎(10)上调20元,红花郎(15)上调40元和60元,青花郎供货价不变。
红花郎青花郎5大*严控货新规
从3月1日至7月31日,红花郎全线产品(红花郎10、红花郎15、青花郎)针对经销商和联盟商订货订单全面控制发货,具体规定如下:
红花郎本次控货实行事业部月度发货总额控制和经销商发货额度双向管控。事业部分品项限定月度发货总额,限额使用完毕后该品项当月不再发货。
经销商实物库存低于年度合同量20%的,方可申请发货,实物库存加发货量以不超过年度合同量20%为上限。
2016年-2017年2月,有违约销售行为、市场费用虚报的商家,经销商实物库存低于年度合同量15%以内,方可申请发货;3月1日起,新发生违约销售行为的商家,暂停订单发货。情节严重的,将1-2月份订单进行退货退款处理。
2017年新招商布局客户,根据合同量进行订单控制。
全国核心联盟商预收款订单,实行月度控制、分批发货的原则,经销商单次配送量不超联盟商年度签约量的20%。
2016红花郎同增15%,2017实现开门红
作为中国第二大酱酒企业,郎酒始终坚持高品质打造、大品牌投入,2016年红花郎全年销售同比增长15%,2017年实现了开门红,市场形势积极向好,稳中有升。2017年红花郎主动控货提价,经销商纷纷表示赞成,依托于全国的经销商体系与核心联盟商体系,稳步推升产品价格,回归红花郎、青花郎的市场价值,是促进红花郎持续良性发展的重要举措。
对于喜爱酱酒、喜爱高品质知名品牌酱酒的消费者和经销商而言,现在需要搞清楚几个问题:
一是正宗、优质酱酒总体是供不应求的、是稀缺的,这是大趋势。
二是红花郎、青花郎未来几年将再度进入大发展、快发展时期。
三是民间正涌起新一轮的名酒、老酒投资收藏热,中国高端酱酒青花郎,以及超高端奢侈品级的红运郎30年陈年酒、青云郎50年陈年酒将成为高端商务消费和投资收藏的首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