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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郎调整第三步:3月1日开始控货!违约商家退款退货
编辑:蕾蕾  发布:2017/3/3 9:11:35  来源:中国白酒网  作者:佚名

  3月1日至7月31日,红花郎全线产品(红花郎10、红花郎15、青花郎)针对经销商和联盟商订货订单全面控制发货。

  3月1日,四川古蔺郎酒销售有限公司下发《关于红花郎经销商订单发货规则变更的通知》,为促进红花郎市场健康良性发展,提高经销商与联盟商的经营利润,从3月1日至7月31日,红花郎全线产品(红花郎10、红花郎15、青花郎)针对经销商和联盟商订货订单全面控制发货。

  红花郎本次控货实行事业部月度发货总额控制和经销商发货额度双向管控。事业部分品项限定月度发货总额,限额使用完毕后该品项当月不再发货。

  经销商实物库存低于年度合同量20%的,方可申请发货,实物库存加发货量以不超过年度合同量20%为上限。
  2016年-2017年2月,有违约销售行为、市场费用虚报的商家,经销商实物库存低于年度合同量15%以内,方可申请发货;3月1日起,新发生违约销售行为的商家,暂停订单发货。情节严重的,将1-2月份订单进行退货退款处理。

  2017年新招商布局客户,根据合同量进行订单控制。

  全国核心联盟商预收款订单,实行月度控制、分批发货的原则,经销商单次配送量不超联盟商年度签约量的20%。

  2016年红花郎全年销售同比增长15%,2017年实现了开门红,市场形势积极向好,稳中有升。

  2017年红花郎主动控货提价,经销商纷纷表示赞成,依托于全国的经销商体系与核心联盟商体系,稳步推升产品价格,回归红花郎、青花郎的市场价值,是促进红花郎持续良性发展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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